新华视点:透视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养老困局”

2010年11月16日16:0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养老机构 居家养老 养老服务 家庭养老 养老模式 养老保障 富翔 养老问题 城市化进程 机构养老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

资料图片

新华网昆明11月16日电(记者王研 王海鹰吉哲鹏)随着我国城市化特别是老龄化步伐的加快,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出现了诸多“不适应”问题,而社会机构养老似乎还无法承担这一重任。于是“七十岁的送水老人”“五年只用六度电的最节约老人”等事件相继发生,凸显了一些家庭面临的“养老困局”。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记者日前在云南、山东、北京等地进行了调查与追踪。

子女离开父母--“家庭养老”问题凸显

最新统计显示,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67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2.5%。与此同时,新近通过的社会保险法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引起了人们对社会养老问题的进一步关注。

昆明市60多岁的植奶奶对记者表示,幸福的养老应该具备“四老”条件:有个“老伴儿”、有点“老底儿”、有个“老窝”、有些“老友”,但在她自己的身边,这样的人似乎少之又少。

能同儿女一起生活是最理想的,但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子女离开父母到外地谋生甚至到外国打拼,无论在城市还是乡村,“空巢”老人越来越多。民政部的统计表明,城乡“空巢家庭”已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比例之高,令人吃惊。

这些老人中,有老伴作陪或者生活能自理的,采取“家庭养老”的模式也过得不错,如果孤身一人,则老来寂寞就成了最大问题。66岁的杨玉芬家住济南舜玉小区,外地工作的孩子定期给赡养费,吃穿不愁,但“心里老是空空的”,因为跟孩子很少交流,有时她忍不住打个电话给孩子,可“说不了几句话他就要挂电话”。中央文明办的有关数据证实:我国独居高龄老人中,50%常年患病,30%患有心理问题甚至抑郁症。

这种情况下,一些独居老人选择了雇请保姆陪伴。然而,近年来保姆工资不断上涨,有经济条件的老人还能勉强承担,农村老人大多只能望洋兴叹;加上老人与保姆相处未必融洽,许多老人最终还是选择了独自生活。昆明老人张小余由此成为一个极端的个案——昆明市为整顿市容大规模拆除防盗笼,今年10月26日,正在东风巷一户人家外拆防盗笼的工人,突然发现卧室里的床上有具遗体,身躯盖着被子,露在外面的头颅已成白骨。同一个院子的人这时才知道,多年不曾见面的70多岁老人张小余,原来早已死亡。

“张小余的案例传达了一个危险的信号。”北京大学教授乔晓春说,独居、患病、养老保障乏力,三方面的因素叠加在一起,张小余事件有可能再次上演。“养老问题正在逼近每一个家庭。”山东社科院人口老龄化研究中心高利平分析说:“现代家庭日趋小型化、核心化,家庭为老年人提供照顾和满足老年人需要的功能正在削弱,是传统养老模式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服务设施不足--“机构养老”难当重任

在记者调查中,不少专家认为,一方面“家庭养老”模式面临诸多挑战,另一方面“机构养老”未能缓解“家庭养老”的压力。截至2009年底,我国各类老年福利机构3.81万个,床位266.2万张,养老床位总数仅占全国老年人口的1.59%。

由于我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养老机构布局不尽合理,既存在“一床难求”的问题,也存在“床位闲置”的现象,一些老年公寓、养老院的入住率并不高。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是收费偏高,老年人难以承受;二是社会养老机构的设施和管理服务水平难以令人满意;另外,也有传统观念上的原因,‘机构养老’尚未被老年人普遍接受。有的老人认为‘进老年公寓就是被子女遗弃’,子女也担心被人指为‘不孝’。”山东省老龄办副主任陈志军说。

北京市民傅先生对此深有体会。为了给孩子姥姥找个合适的地方养老,他比较了当地多家养老院,最大的感触是,收费便宜的养老院往往设备陈旧、卫生条件差,而医疗卫生条件好的养老院价格比较高:“北京的养老院门槛在一千三四百元,如果老人不能自理,起码要两千四百元左右。”

在一些地方,条件好的养老院供不应求。在济南最大的养老院富翔老年公寓记者发现,公寓按二星级宾馆标准装修,分单人房、双人房和三人房,室内整洁明亮。老人们要么玩纸牌,要么聊家常,显得其乐融融。但其负责人孙煜航说,公寓的400张床位已全部满员,还有60多人在排队。

另一方面,条件差的养老院入住率较低,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资源浪费。“在开销较大的水电、税费等方面,公办养老机构享有优惠和补贴,而民办养老机构按非居民性质收费,日常开支负担很重。”山东省德州福泰老年公寓负责人孟非州说,“资金短缺、服务差设施差、入住率低”成为限制民营养老机构发展的恶性循环。

孙煜航说,富翔公寓虽然满员,也处于微利状态。从养老机构的供需看,目前还算勉强维持平衡,如果政府再不加大对民营养老机构的优惠措施,进一步培育“社会养老机构”,那么随着老龄人口的持续增加,5至8年这一市场必将失衡。

乔晓春认为,政府一方面要对民营养老机构实行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对丧失了自理能力或达到一定年龄的老人,在入住养老机构时要给予补贴,“瑞典90岁以上的老年痴呆者进入养老机构,政府承担全部费用,值得我们借鉴。”

“居家养老”新模式:社区服务+政府补贴

记者调查发现,山东省青岛市正在探索一种叫“居家养老”的新模式,其核心内容包括,社区提供优质服务,政府给予一定补贴。

住在青岛市市南区八大峡街道成武路社区的独居老人,现在每天都能得到“居家养老”服务员的探视,这些由政府出资聘用、分配到各社区公益性岗位的服务员,还会给他们送来一袋牛奶和一份《老年生活报》,这些服务都是免费的。在市南区,享受街道资助的送奶、送报、送家政、送保险、送午餐、送爱心服务的老人已有5000多人。

青岛市老龄办事业处处长王少梅介绍说,青岛市在区(市)级成立了养老服务中心,街道成立养老服务社,社区建立养老服务站,由政府聘用人员为困难老人提供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为其他老人实行有偿和低偿服务。各区服务各有特色:市南区提供“六送”服务,市北区政府出资为2400多户独居老人安装应急呼叫器,提供24小时紧急呼叫服务;四方区政府在社区建起助老大食堂,为困难老人提供就餐和送餐服务,街道对食堂运营实行补贴。

乔晓春认为,这种“居家养老”新模式,集中了“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两方面的优点,既减轻了老年人及家庭的经济负担,又为国家节省了大量建设养老机构的福利资金,符合我国国情。”

中国社会学研究会会长陆学艺也认为,目前我国的社区发育不完善,义工队伍短缺,社区服务人员满足不了需求,“如果社区服务这张网建立起来,社区服务功能尽快完善,就能承担一部分养老压力。”

“从法理上讲,养老是需要国家投入支持的,不能完全交由市场及家庭。”乔晓春等专家说,鉴于我国老人更愿意“居家养老”的现实,政府应在社区建立养老服务和协调中心,为居家老人提供日常生活方面的廉价、优质的养老服务,其内容包括老年生活照料、卫生护理、心理健康、精神慰藉等。

还有专家建议,在社区建立相应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如青年志愿者队伍;以下岗职工为主的生活服务队伍;以社区卫生中心为主的医疗护理队伍等;通过社团形式将社区低龄健康的老人组织起来,为高龄的需要照料的老人提供居家服务,把服务时间“储存”起来,当自己需要生活照料时,优先免费享受同等时间的服务。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