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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是不是“短命”规划
北京的上一版总体规划——1993年由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年)》(下称1993年版总体规划)提出2010年城市人口规模为125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为900平方公里。但到2003年,北京市的实际常住人口达到1456万人,城镇建设用地突破至1150平方公里。
同样的故事也出现在1983年由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下称1983年版总体规划)上。这一版总体规划提出2000年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1000万人左右,市区城市用地440平方公里。但到1986年,全市总人口就增至1000万,比规划年限提早将近15年;1989年,规划市区用地规模由1980年的346平方公里增至422公里,趋于饱和。
“这两次规划因缺乏指导性,使城市建设超越规划范围而出现了无序蔓延的状况。”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刘欣葵等编著的《首都体制下的北京规划建设管理》一书(下称《首都体制》),对1983年版和1993年版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作出评价。
由于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被迅速突破,上述两版总体规划成为“短命”规划,期限未到即须重修。突破了人口规模不会直接导致规划重修,只有用地规模被突破了,才构成重修理由。尽管人口规模的预测在规划编制中举足轻重,但总体规划在执行过程中,其核心任务是引导城市建设布局和调整土地利用,建设用地一旦告罄,规划便失去意义。
因此,人口规模被提前突破,并不意味着北京2005年版总体规划被提前终结。这一版总体规划提出2020年北京市建设用地规模可达1650平方公里,只有这一规模被突破了,才有理由开始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
2003年,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约115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约101平方米。其中,中心城人均建设用地约76平方米,远郊区人均建设用地约162平方米。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首都和经济特区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宜在105平方米~120平方米之间确定。2005年版总体规划采取了人均建设用地标准的最低限105平方米,体现了“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则”。
城市的人口规模与其经济规模、用地规模有着对应关系。在常住人口达到1972万人的2009年,北京人均GDP首破1万美元,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865.9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北京市的经济增长与房地产业关系密切。2010年上半年,北京市一、二、三产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分别为18.5亿元、164.6亿元和1973.1亿元,占全社会投资比重分别为0.9%、7.6%和91.5%;在第三产业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为1251.6亿元,占第三产业投资比重为63.4%,比上年同期高出11.3个百分点。在这样的经济结构和发展趋势之下,建设用地规模被提前突破,也不会令人惊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