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中的不公平
户籍专家、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说,195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配套制度,区 分 了 “ 农 业 户 口 ” 与 “ 城 市户口”,为限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提供了详细的制度安排,内容包括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等7项制度,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构筑了一道高墙,城乡二元结构从此在我国根深蒂固。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当前人口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仍以户籍人口为准,导致一定程度的管理“失效”,上海等部分大城市的户籍人口出现了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是城市人口的实际规模却在膨胀,这说明户籍制度不足以反映当前城市人口实际情况,显性的户籍“壁垒”已不再构成城乡劳动力转移阻力。
随着我国市场化和城镇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有了进城务工的机会。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统计,全国已有1.4亿流动就业的农民工。胡星斗认为,城市对农民工经济制度上的接纳和社会制度上的不接纳这一矛盾导致了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最大不公,改革开放至今,城乡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扩大,最关键的原因在于户籍制度基本上没有进行改革。
在我国部分特大城市和沿海地区,流动就业农民工居留时间趋长,在当地落户的意愿明显增强。浙江省嘉兴市有180万流动人口,调查显示37.9%的人希望落户。
华东师范大学现代城市研究中心主任宁越敏认为,突破依附在户籍上的就业体制壁垒和城市资源配置体制壁垒等“隐性户籍墙”很难,它不但阻碍了农民工向上流动与公平竞争的机会,而且剥夺了城市化的权益。
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项继权教授说,市场经济制度要求迁徙自由,而户籍制度还在通过人口登记区分不同的权利,企图用这些权利将人口绑定在出生地,由此带来的城乡就业、居住、税费、教育、医疗、社保、卫生、土地、参军、消费、人才、金融等诸多二元歧视制度或管理,阻碍了社会的良性运行。一亿多农民工在城市不能共享发展成果,产生的流动成本、公共管理成本和社会风险成本极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