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7日,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叶明忠介绍了“上海市居住证转常住户口”的相关情况。 井韦摄
上海市将逐步剥离附着于户籍上的“待遇”,推动户籍管理向居住地服务管理转变。记者从10月12日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37次主任会议上获悉,市政府办公厅在对《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关于加强实有人口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复函中表示,上海市将推进居住地服务管理,目前正重点推进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二期建设。
据悉,上海市正抓紧出台《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目前市政府法制办在牵头对其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在“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全市实有人口数量波动变化和空间分布,合理优化幼托、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提供与人口数量、结构相契合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高各类资源的利用效率。
在此基础上,市政府将完善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管理办法,推动户籍管理向居住地服务管理转变,研究制定本市户籍人员在实际居住地登记后方能享有义务教育、就业就医、帮困救济、社会保障等福利待遇的政策、措施,通过向居住地登记倾斜的方式,剥离附着于户籍上的“待遇”,引导“人户分离”人员主动履行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的义务,从而逐步消除长期存在的“人户分离”信息不准、不实的现象。
另外,市政府正研究建立来沪人员“一证挂钩”的居住证制度,引导来沪人员办理居住证,从服务来沪人员就业、就学、就医等基本生活保障的角度,加强居住证与社会活动的关联性。同时,上海市将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努力解决“群租”现象。(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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