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外来人口第一大省,广东正通过修改地方法规的方式,将实施多年的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新制度凸显了对外来人口落实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功能。
30日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东省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删除了有关暂住证的内容,同时规定全省“流动人员管理实行居住登记与居住证制度”,“广东省流动人员居住证是流动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通用的居住证明”。法规草案还就有关居住证申报登记、居住证申办与发放、延期与变更、居住证管理与收费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广东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修订将推动广东流动人员服务管理由“管人”向“管事”、由暂住证单一功能到一证多能、由规定流动人员义务到保障其权力等方面转变。
记者在修订草案中看到,修订草案明确列出持证人享有参加社保、享受公益性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享受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可以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等众多权利。
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郑东说:“用居住证取代暂住证,是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管理理念。有必要用法规保障流动人员享有的服务和权益。”
估测显示,广东实有暂住人口超过3000万人,约占全国的1/3。(记者 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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