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青少年儿童使用的产品或者有青少年儿童参加演出内容的广告应全面清查。中国广告协会向社会发出倡议书,呼吁凡不利于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广告一律不应投放和刊播。并透露,正在组织制订有关儿童广告的自律规则,有望年内出台。
药品广告中经常出现儿童感冒发烧吃药的场景,一些酒和保健品的广告有儿童送礼的镜头,不孕不育医院广告里出现婴儿的形象……“这些儿童形象都不应该使用在广告中。”中国广告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中国广告协会同时呼吁,向儿童做广告是不道德的,因为儿童缺乏经验和判断力,有时无法弄明白电视广告和他们喜爱的动画片之间的区别。广告行业对不适于青少年儿童使用的产品,不利用青少年儿童进行演示或者使用青少年儿童的名义;以青少年尤其是儿童为对象的电视、广播栏目中,所播放的广告应当符合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情趣和需求,不播放任何可能导致青少年儿童生理、心理问题的广告,或者向无判断能力的儿童推销产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广告中不应出现青少年儿童不宜的行为,如暴力、沉迷游戏、目无师长等,使用的青少年儿童形象应有恰当的行为举止;特别是药品、医疗、医疗器械、酒类、烟草等广告中,不应出现青少年儿童的形象,或者使用青少年儿童的名义作宣传。(窦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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