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户籍大门渐开 "购房落户"限制多多][专家称上海户籍新政影响面小 称不上是制度改革][广东年内制定户籍改革新办法][沪籍新政详解]
中新网2月25日电 “持居住证满7年可申办‘落沪’”——日前,,这项被媒体称为“上海户籍新政”的举措引发广泛关注,成为这两天持续的焦点话题。上海户籍制度的松动,也引起北京、广东等热点地区的回响:北京人事局表示未将相同问题纳入研究范畴;广东省公安厅则表示,计划年内制订户籍改革新办法上报省委省政府。
上海户籍新政引发热议 细则尚未出台
此番出台的上海“户籍新政”中,官方提出把对户籍的指标管理改为条件管理。根据《试行办法》,申办上海户口要同时满足五项条件,主要是稳定居住、就业,遵纪守法,具有一定能力等,还包括居住年限、参保、纳税、能力、诚信记录等方面的要求。
伴随着此次上海“户籍新政”出台的还有四项激励条件,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可以优先申办。专家分析,激励条件一方面是适应部分学历不高、但有一技之长,或者投资经营对本地财税有较大贡献的人士需要;此外,也旨在推动人口合理布局,鼓励人才支援、奉献远郊地区,为远郊的未来发展储备人才力量。
新政策采取“先入围,再轮候”的做法,符合所设条件的人才将可“入围”,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排队“轮候”,依次落实户籍。这是上海人才引进政策的一次引人瞩目的重大调整。
据悉,上海上述办法试行期为3年。3年后户籍政策是否重新缩紧?成为普遍关注的问题,据上海《新闻晚报》报道,曾在去年参与上海市委研究室关于“上海户籍制度改革方案”课题研究的华东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副教授王大犇表示,上海户籍政策已在全国率先破冰,户籍政策改革一定是越来越宽。
此外,每年转户籍总量多少?新政是否会影响大学生落户“双轨制”?外企白领没职称怎么办?租用公房能否落户口?等一系列问题也是坊间关心的话题。
不过,另据上海《新闻晨报》报道,“户籍新政”甫一公布,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业务受理中心、区市民中心等部门迎来大量咨询人士。由于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使得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难以提供满意答复。对此,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发言人24日表示,局里正在研究细则,并抓紧制订各项操作规程,近期将公布。
新华网“新华视点”文章引述上海公共行政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公共行政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张子良的分析说,上海《试行办法》的条件准入体现了不唯学历、不唯身份,突出人才,强调能力业绩,“凭贡献”落户的特征。这是上海自1978年以来的第四次户籍改革,如果说上海前三次的户籍改革只对“顶级人才”开放,是一种目标群体非常有限的“增量改革”;那么,这次改革就具有了更多的普遍性,受惠群体要广得多,改革已然具有了“存量改革”的性质。据分析,是上海对人才的巨大渴求,经过思想解放、观念更新,最终推出了户籍改革“破冰”之举。
北京、广东反响不一
上海“户籍新政”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北京、广东等热点地区会否出台类似政策?各地相关部门给出不同回答。
据北京《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市人事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祖德表示,对于《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俗称北京绿卡)的持有者,目前北京人事部门并未考虑出台让其申办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政策。由于北京人力资源等独特状况所决定,北京市与上海市并不具有直接可比性。他透露,现在北京人事部门并未研究这一问题,也不会将这一问题当做当前的工作重点。对于《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相关管理问题,他表示,北京人事部门会继续按照国务院此前出台的有关规定执行。
广东《南方日报》援引来自广东省公安厅的消息说,广东计划年内制订户籍改革新办法上报省委省政府。广东省公安厅的强调“这项工作政策性很强、涉及面非常广”、“必须稳妥地实施”。
《南方日报》的报道称,广东户籍政策“冰层未融”,“冰层”下已是暗泉涌动。广州在2003年以来便先后推出了多项政策,改革了“农转非”和人口增长调控管理办法,将夫妻投靠的年限由10年放宽至5年,并明确了以准入条件取代按计划指标审核落户的办法。深圳市也出台了多份配套文件,取消了农业户口性质,新增投资纳税入户政策,将夫妻投靠年限放宽至2年;2008年8月1日起实施的居住证制度,则让外来人员享受到了跟户籍市民一样的医疗、直接办理赴港澳商务签证、申请车辆入户和驾照的便利。在佛山,购房入户比较便利。中山、韶关、江门等地也逐渐放宽了对落户条件的限制。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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