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籍新政一石激起千层浪 北京观望广东跟进][专家称上海户籍新政影响面小 称不上是制度改革][广东年内制定户籍改革新办法][沪籍新政详解]
解放日报2月24日报道 去年至今,长三角不少城市陆续出台政策,就落户的两种主要方式即人才落户和购房落户,降低准入门槛。长三角户籍大门渐渐开启。
“人才落户”货真价实
年初,苏浙沪三省均出台人才落户新政,门槛实实在在降低了。昨天是上海人才户籍新政试行的第一天。按照新政,凡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参加本市城镇社保满7年、依法纳税、拥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无违法记录者可落户上海。
江苏每年的大学毕业生人数在苏浙沪中居首。南京年初出台政策规定,今年在南京高校毕业的应届硕士或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离校前尚未找到就业单位的,可“先落户后就业”。苏州人事局负责人去年底到南京几所高校巡回开讲座,邀请大学毕业生到苏州就业,并当场承诺:只要就业就可落户,落户大学生买房还有特别优厚的公积金贷款。常州市人事局人才中心主任程沫芝则说,今年开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单位接收,一律可办理落户手续。当地政府还设立了人才专项资金,硕士毕业生到企业就职,财政一次性给予安家费3万元,连续两年每月发放600元生活资助。
南通市人事局人才中心一位负责人说,本科以上毕业生愿意到南通工作的,可先落户后就业,就业后还可申请当地公益廉租房。盐城市人事局人才中心主任周正高则说,到盐城企业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给予落户,并确认其事业编制,除企业发工资外,地方财政还给予定额补助,确保不低于在事业单位的本科生工资水平;服务满5年后,在企业工作的还可流动到事业单位工作。
无锡是江苏探索实施居住证制度的试点城市。无锡市公安局户籍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年初,无锡已基本确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类似上海的人才居住证管理条例的工作计划,持有无锡居住证的人,可享有市民的部分权利,但是否和户籍切换、怎么切换等问题还有待研究。
“购房落户”限制多多
去年底至今,长三角不少城市为振兴房地产市场,相继出台“购房入户”政策。与前十年曾在许多城市流行一时的“购房落户”不同的是,这一次购房落户,或多或少有一些限制条件,而非“无论谁,无论买什么房,都可落户”。
宁波去年底出台的“促进房地产发展的26条”中规定,“凡在市区购买100平方米以上住房且购买人在45周岁以下的,或者购置限价房或其他住房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经公安等部门审核批准后可办理市区城镇居民落户手续。”
杭州也于去年底出台购房落户新政,实施范围由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钱江新城区等非杭州传统市区区域扩大到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区等市中心区域。限制条件不少:购房者为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不含境外人员),在上城区内购买单套住房总价达100万元以上,或在下城、西湖、江干、拱墅区内购买单套住房总价达80万元以上的,经市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 1户即包括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杭州市区户籍。
本月初,温州市政府出台的购房落户新政明确:凡在市区购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且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或购房金额在20万元以上且人均金额不低于7万元的人员,且在市区居住1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其本人、配偶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在市区落户。
苏州也有购房落户,但限制更多。记者从苏州市公安局户籍处了解到,购房落户需同时满足四点要求:2008年6月1日以后购买市区单套住房9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1年以上;由单位合法聘录用2年以上或在市区经商、办企业2年以上且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参加社保2年以上。
人才往苏中苏北就业增多
人才落户和购房落户新政的效果显现尚需一定时间。杭州购房落户新政出台后,今年1月份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两区)的新房销售比2008年12月份减少32.05%,也低于去年同期,但二手房销量一改去年下半年来的颓势,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宁波购房落户新政对其房地产市场也有一定带动。
人才落户新政使长三角尤其江苏的“孔雀东南飞”现象改善不少。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一位负责人说,多年来,经济发达的苏南人才竞争激烈,相对欠发达的苏中、苏北则人才匮乏,现在经过政策引导,人才往“西北”即苏中、苏北就业的越来越多。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汤幼龙也说,教师、医生等专业人才,过去一直是苏北各市的奇缺人才,目前这一情况正在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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