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的农转非,承包地可以不放弃
主持人:
所以主任,很多人看到这儿会有一个担心,说现在没有农业户口了,那农民对土地的承包关系是不是要变?
陈锡文:
这个应该说是两回事情。他即使有了城镇户口,和他拥有土地也并不是绝对的矛盾。我们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的就非常清楚,如果没有宣布两类户口变成统一的户口,还是让农民可以自己选择的,现在很多农民,如果他有条件进城,甚至把户口都迁到城里去了,但是法律规定只要是在小城镇,小城镇就包括县级市、市区、县城和其他的乡镇,他即使变成了城镇户口了,而且举家都迁走了,法律还是允许他们自己选择,你可以放弃家里的承包地,也可以继续耕种,你搬在附近的小城镇,离自己家里地很近也可以,你流转也可以。但是法律规定的一条就是说如果全家都迁入到社区的时候,社区就是我们讲的地级市,只有迁到地级市以上的这种大中城市以后,那么他承包的土地才应该交还给集体,他不交,集体可以去收回它,但这个事儿不是政府做的,是集体做的,法律允许集体做。
主持人:
您刚才说迁到小城镇,土地承包权可以保留,可能有人会觉得这样公平吗?一方面农民能在城市里打工了,另外一方面还保留了一份土地。
陈锡文:
问题是他进入城镇之后,比如说他自己要买商品房,他自己要去找工作,在住房和就业这两方面,他还都是完全在市场经济中自己去拼搏的这个过程。刚刚进城的农民在这些方面,他的生活还是不安定的。所以正是从这个角度去考虑,小城镇总体来讲,商品房供应的数量也不是那么多,社会保障的水平也比较低,所以对他保留村里的承包地,还是为了让他能够有一个稳定的过渡,所以承包法26条就规定的很清楚。
但是如果你进入地级城市,那就表明你有相当的实力,地级城市的房价就要比小城镇高,而且你敢于到地级城市去,变成那里的居民,很重要的一条,你的生活或者你的工作也是比较有保障的。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规定你要把土地交回给原来的集体。
主持人:
那么就会有另外一些人有疑问,比如说城市原来的居民,现在既然没有农业户口了,那我是一个城市人,我能不能到农村去承包土地呢?
陈锡文:
这个也是法律规定不可以的。我们《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规定的很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
主持人:
您强调成员。
陈锡文:
这里头很重要的一个,农民实际上从一定角度讲,一个户籍,一个集体经济成员,这是两件事情,户口改变了,但是他没有放弃他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话,那么他当然仍然有这个权利,就是我刚才讲的,如果没有到县级以上的省市。
同样的,如果一个地方的户口,城乡之间没有区别了,那么原来的城镇居民说我可不可以到农村去承包土地,很可惜,你没有成为某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所以你不能去承包这个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
主持人:
那么宅基地能不能买呢?
陈锡文:
宅基地我们国家规定,如果要买卖,就这个地来说,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内,因为每一个农民获得宅基地的前提是你作为这个集体组织的成员你才获得的,所以他是以成员权获得的宅基地,这个宅基地是无偿获得的。所以如果你要买卖,也就是说当这个村宅基地比较紧张了,别的农民家庭子女长大了,需要宅基地,你又不需要我的宅基地,这种情况下可以买卖,但你不能买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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