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丽萍)上海户籍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07:100,常住人口的这一比例高达115:100。昨天下午,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市妇女联合会主席张丽丽表示,这一比例应引起高度重视。
张丽丽说,正常的比例是:每出生100名女婴,出生男婴在103到107名之间。上海户籍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07:100,属于正常值;上海常住人口的男女出生性别比高达115:100,出现这种情况有一些人为因素存在,尤其是来沪人员中,一些文化程度较低的人,重男轻女,非法签定胎儿性别,发现女婴就选择流产。有关部门正在对来沪人员加强管理,一方面通过服务保障孕妇的健康,另外加大对“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妊娠)的打击力度,同时引导公众重视婚检,采取关爱女孩的行动。通过有效控制,使男女出生性别比保持在正常的范围。
又讯 (记者 姚丽萍)昨天下午,张丽丽还介绍了《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统计显示,上海社会就业人员中女性比重保持在40%以上。2007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占41.3%,比“十五”末期下降3.4个百分点;2007年全市新增的70.3万个就业岗位中女性占44.9%。
新一届市党代会女代表、市人大女代表、市政协女委员分别占32%、28.1%和20.9%,比上届分别上升6、3.6和3.1个百分点;经营管理人才中女性占31.8%。
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妇幼保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2007年,上海女性平均预期寿命达到83.29岁,继续保持上升趋势。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也得到进一步保障,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强。2007年,妇联系统婚姻家庭信访受理案件中有关家庭暴力投诉比重下降至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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