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这次取消生二胎的四年间隔期是否暗示计生政策开始有调整松动的空间?对此,广东省计生委负责人明确表示:生育数量没有调整空间。
“在广东之前,海南、广西等省份已经放开生二胎的年限,体现了计生部门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广东省计生委副主任江效东表示,随着城市妇女普遍晚婚晚育,再强求二胎必须要等到四年后,不利于优生优育,因此这次修改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年限的规定。本次修改还有一条“以人为本”的条例:再婚夫妇一方已生育两个小孩,另一方没有生过的,可以生育第三个孩子,这一修改是保护和尊重妇女的生育权利,不能理解为生育数量上的调整,因为符合这种情况的家庭对全社会的生育数量影响不大,相信这一调整会得到群众的拥护。
省社科院人口研究所所长郑梓桢认为,这次微调只是对老百姓诉求的回应,但从长远看,计生政策肯定要松动。“原先的一胎政策只是针对一代人,现在觉得一代也不行,低生育政策还要坚持一定阶段,反过来认识,也就是说,计生政策最终会松动”。
在农村,只有头胎生育女孩,才能再生二胎,这是否政策上的“男女不平等”?对此,郑梓桢认为这种“不平等”是在纠正广大农村仍然没有建立广泛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另一种“不平等”的权宜之计,必须承认中国农村传统仍然是靠儿子养老,既然现阶段国家的经济实力未能马上实现社保在农村的全覆盖,既要实行计划生育又要照顾农村老人,在两难中只能选择目前这条可行的路。(记者廖怀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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