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病摔伤
最易产生纠纷
在律师调查过程中,养老院纷纷诉苦,老年人最容易摔倒,有的疾病的前兆就是摔跤。而老年人由于年迈、骨质疏松,摔倒后非常容易骨折或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因此,由于老人摔伤而引发的纠纷最多。有的说因为老人糊涂在浴室没有服务生的情况下,非要进去结果摔伤,和养老院打起官司。有的老人发生疾病,养老院发现后送到医院就已病危,家属埋怨养老院护理不到位等等。
刘守豹律师介绍说,老年人由强到弱是自然规律,服务机构有没有责任关键看有没有过错。合同中约定,老年人在入住期间突发疾病或身体伤害事故,养老服务机构应及时通知家属或联系人,但同时应采取必要救助措施,及时联系急救车等。如果家属不到医院处理无法手术,养老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对于老人自身疾病造成的死亡和不可抗力造成入住老年人伤害,养老服务机构也不承担责任。
遭遇欠费
八成养老院愿继续供养
在调查中,70.8%的机构表示遇到过老人欠费的情况。但88.2%的养老院还表示会继续服务,不断催促有义务缴费的人,保留追缴的权利。
丰台区一家敬老院就遭遇过这样的无奈。一位老太太被儿子送到敬老院后杳无音讯,长达5年时间,留下4万余元欠费。在此期间,敬老院一直照顾着老人,还给她养老送终。因无法联系到老人的亲属,敬老院只好将老太太的尸体送到殡仪馆存放,不敢火化。
对于这种棘手问题,示范合同也给予了解决措施。在签订合同时,老人和家属就要授权养老机构在无法联系到老人家属,或者虽然取得联系但家属在规定时间内仍不来协同处理相关事宜的情况下,养老服务机构可以本着合理善意、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则进行善后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发生的费用由家属承担。
规范养老服务
是最好的保护
刘守豹律师说,示范合同最大的亮点在于公平保护老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第三方合同当事人。同时强调对老年人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的保护。
“在这份合同制定过程中,市民政局非常支持,配合做了大量工作。”刘律师说,他们希望通过示范合同引导养老院规范经营,通过合同明示服务项目、服务设施、服务标准,规范养老服务就会避免纠纷,这才是对老人和养老院最好的保护。(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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