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官方网站昨天公布的“三定”规定,人口计生委增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据悉,这也是国务院组成部门第一次专门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人口计生委将取消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的职责,增加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的职责,加强对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
为此,人口计生委增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并将发展规划司、科学技术司分别更名为发展规划与信息司和科学技术服务司。
“三定”规定赋予国家人口计生委的主要职能包括11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新增和拓展的职责主要体现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等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