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4月19日电(记者 仇逸)以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新体系正在上海积极建立和完善。目前,上海共有晚婚晚育、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一次性补助、年老一次性奖励、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农村奖扶、生育保险等11项奖励与补助政策。
这是19日召开的上海市人口计生利益导向工作座谈会上透露的信息。
目前,上海把计生奖励补助政策与社会普惠政策相叠加,明确规定上海市民在申请社会救助时,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费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范围。上海对依法生育子女的妇女给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007年生育津贴人均1.5万元;对于晚育的妇女,增加一个月生育生活津贴。2004年至2007年,上海市共发行专题彩票1760万元,筹集福利资金近500万元,主要用于扶助因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大病而陷入困境的家庭。上海19个区县投入约700万元经费,通过经济补助、心理辅导、医疗援助等方式,对独生子女困难家庭给予关怀。
上海还正在积极探索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转型试点,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保险工作试点。下一步,上海将重点抓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患者扶助工作,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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