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被动控制”到“主动服务”——福建泉州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
新华网福州2月18日电(记者梅永存、来建强)福建省流动人口大市泉州面对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新形势、新情况和新要求,从2006年6月开始,探索推广了一个领导机构、一个管理模式、一个
保障机制、一个互动平台的“四个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实现由被动控制管理向主动服务型管理,由单一部门管理向综合治理模式的转变,进而有效遏制了刑事案件的发案率。
据泉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下半年实施“四个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以来,全市共发生刑事案件6781起,比2007年上半年减少了726起,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率比上年下降了4%,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得到有效解决,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大幅提高。
泉州是我国民营经济较为发达地区之一,现有外来流动人口200多万,庞大的流动人口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但也给行政管理和社会治安工作带来较大压力。近年来,泉州的外来人口刑事犯罪呈上升势头,全市刑事案件的发案率占福建全省的四分之一强。
在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2007年6月,泉州市制定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确立了“四个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
一个管理机构是指市、县两级均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体制进行改革,成立由同级党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公安、劳动、计生、房管等34个政府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公安、计生、劳动、地税、房管、教育等6个部门的业务骨干集中办公,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担负指导、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职责,形成“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参与、保障有力、综合治理”的新格局,彻底改变了以往公安一家唱“独角戏”的被动局面。
一个管理模式是指从2007年9月1日开始推广“多证合一、多举并重、多位一体”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彻底摒弃过去那种排斥、抵触、限制、轰赶的思维定势和内外有别、区别对待、硬性制约的行政管理手段,做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其中内容涵盖:
——“多证合一”。就是把流动人口原本持有的《暂住证》《计生审验证》《就业证》等多种证件融合为一本新版《暂住证》,在泉州任何一个县市都可通用。持有该证的流动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就业、教育甚至购买经济适用房等多项优惠政策;
——“多举并重”。就是准确把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结合点,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教育和维权统筹发展。在管理方面,坚持“以房管人,人房一致”的原则,推广租赁房屋登记备案和委托管理的模式,要求房东在出租房屋时,须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在服务方面,提出服务外来工35项措施,建立健全覆盖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体系。在教育方面,加强对流动人口法制教育和就业培训,提高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在维权方面,开辟外来工诉讼绿色通道,及时查处侵害外来人员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等;
——“多位一体”。就是在沿海县市和山区重点乡镇、街道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作为公共事务的服务性平台。公安、劳动、计生等部门将可以委托的服务职能委托给服务管理所(站)开展,实行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
一个保障机制是指在经费方面,建立起以县级财政保障为主导,税费征收为补充的保障制度;在人员方面,整合隶属公安、计生、建设、税务等有关部门和各地自行组建的各类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管理人员,达到流动人口500:1的配备标准,使之成为规范化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管力量,并推行企业自管和鼓励社会参与。
一个互动平台是指由市公安局牵头,综合公安、劳动、计生等相关部门的服务管理功能,融信息采集、传递、分析为一体,贯通市、县、乡镇、社区四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的综合信息系统,实现暂住登记办证、计划生育、劳动就业、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税收征管等信息资源跨部门共享,既做到辖区流动人口“底数清、情况明”,又能实现高危人员精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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