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出台首部地方性生育管理办法
为解决新形势下制约生育管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规范生育管理秩序,提高生育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大连市人口计生委近日出台了《大连市生育管理办法(试行)》,既是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调节部分的细化,也是大连市人口计生系统首部地方性生育管理办法。
《办法》主要体现了八个特点:一是逐步实现育龄妇女现居住地管理和统计;二是对迁出或流出的育龄妇女实行网上移交管理;三是生育管理进一步细化,对符合生育条件未办理生育手续而生育的、《生育登记单》丢失的、持生育手续迁入的、已办理生育手续终止妊娠等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对违法生育出生统计建立新的责任划分方法;五是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建立评价与限制机制;六是首次对在校大学生、军人的生育手续办理作出具体规定;七是将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为提拔任用干部,推荐各级代表、委员、候选人以及评选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的一项基本要求;八是企事业和个人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不良记录档案,逐步纳入社会诚信体系之中。(朱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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