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15日讯 我省2007年出生人口性别比达107.9,个别县(市)甚至高于120,已经超出103—107正常范围的上限值。今年,我省将继续采取多项综合措施治理“性别失衡”。这是记者从15日召开的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黑龙江省2007年出生人口性别比达107.9,即每107.9个男性出生,才有100个女性出生。个别县(市)甚至高于120,已经超出103—107正常范围的上限值,而且二孩、多孩出生性别比分别为113.3、165.5。如果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不加以重视,经过若干年到一代人的时间,就会造成由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导致部分年龄组,乃至整个人口的性别比失衡,性犯罪率将会增长,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将会增加,将造成一批终身未婚的无子女老人,在农村出现“老无所养”人群,影响劳动力市场性别需求,造成劳动力结构性短缺。
我省要求,坚持从源头抓起,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药品管理、婴儿死亡报告等制度,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出生人口性别监测及数据交换制度。(记者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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