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海南网1月10日电 据海南经济报报道,记者9日从省残联了解到,随着40万元国家专项彩票公益金义务教育助学款的陆续下拨,全省640名残疾儿童少年2007学年的学习生活费用有了着落。据介绍,走读生和寄宿生每年每生分别为500元和750元。
据了解,为了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海南省实施了国家规定“两免一补”政策。但残疾儿童少年的生活成本和学习成本因多种原因要高于健全儿童,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比例和因身体原因需要寄宿的比例较高。因此,中央财政“十一五”期间从国家彩票公益金中拿出8000万元,进一步加大对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资助力度。其受助对象为城乡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包括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已在校(含特教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年每生625元。
经过省残联和各市县残联的筛查统计,海南省有640名残疾儿童少年符合受助条件,中国残联于去年12月初下拨了40万元的项目资金,现已由省残联拨付给全省各市县、省农垦及省特殊教育学校。(记者 林宇 通讯员 董连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