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罗云芳、通讯员洪墨报道:近日,深圳市出台《流动人口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和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奖励补助办法》,凡是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减少非意愿妊娠和政策外生育的广大流动人口育龄群众,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技术服务外,还分别情况给予奖励和补助。
给未成年幼女定的家规 半岛网胶南寻“狼”记 散文随笔参赛作品展 博客推出亲子群财经群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人口计生局了解到,凡是在深圳居住半年以上(起始时间以流动人口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之日起计算),经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批准并在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医疗卫生机构施行避孕节育手术或落实补救措施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上环奖励不低于200元,结扎奖励不低于600元;落实补救措施如人流和引产的,视妊娠时间长短分别给予不低于300元、600元的补助;同时施行以上两类手术的,合并计算奖励补助;经费由各区、街道纳入财政专项经费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