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市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大考”,省综治委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考核组对我市展开为期两天的检查。
作为全省流动人口最多的城市,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工作一直在深圳的社会治安管理中占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从2004年我市成立市及六区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以来,我市在流动人口管理上不断探索,从“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五种管理模式,到与业主签订出租屋管理责任书,实行“以房管人”,再到逐街、逐村、逐栋、逐户上门普查、采集信息,建立出租屋信息管理网络系统……“以动制动”,我市运用不断完善的动态管理摸清了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的底数,抓住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牛鼻子”。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市流动人口已经突破了1200万,今年以来,全市采集流动人口信息866.47万人,注销690.15万人,累计登记流动人口达到1242.87万人,变更率接近70%。为了实时全面掌握我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情况,一年来我市各级相关部门作出了积极的探索。
“化零为整”整合队伍
“你们的工作我很支持,但计生、出租屋管理……都上门登记信息,太繁琐了。”很多出租屋管理员都听到过住户的这个抱怨。为了解决重复上门采集信息造成的扰民问题,去年以来,我市福田、南山、盐田、罗湖四区,相继开展了社区综合协管员队伍整合,把出租屋管理、计生、城管、社保等方面的辅助力量进行整合,建立了隶属社区工作站的综合协管员队伍。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所需的各种信息采集由社区协管员统一完成,实现了“一专多能、信息共享”。而龙岗区也从今年8月份起,将属于公安、出租屋管理、计生、劳动、城管等方面的社区管理力量进行整合,建立了以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为重点的一支2万多人的维稳综治队伍,直接从事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的达到5400多人。
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力量化零为整后,触角更有效地深入基层,今年1到9月,全市出租屋管理部门协同有关部门,发现并通报各类出租屋隐患信息51.54万宗,查处反馈41.17万宗;清查出租屋86.95万套间,出租屋刑事发案同比下降49.98%。
在深圳,“出租屋内发生案件必须进行责任倒查”。管理队伍整合后,我市各级公安、出租屋管理队伍不断加大对违法租赁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市公安机关共处罚违法出租屋业主22146人,罚款425.2万元;出租屋管理部门累计办理违法租赁案件3249宗,罚款206.91万元,追缴租赁税费114.89万元,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租赁行为。
“双管齐下”推行居住证
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工作是“以房管人”好还是“以证管人”好,这个问题曾在深圳引起过争论,事实证明在“底数大、变动快”的深圳,用“以房管人”的模式更有效直接,但是“以房管人”更侧重的是管理,如何为流动人口提供好服务,又给我市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9月12日,我市在盐田区推行了居住证试点工作,有效地把以房管人与以证管人相集合,双管齐下地对流动人口户籍管理工作进行了改革。从当日起,凡在盐田居住30日以上且符合办证条件的非深圳户籍人员,均可到指定地点申请办理居住证。
市推行居住证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居住证制度不是对原本使用的暂住证简单的以旧换新,它一方面弱化了“户籍”概念,另一方面又继承了传统户籍制度的合理内涵;既符合国家的指导意见,也体现了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按照规定,持证人员在我市能够享受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社保、计生、出入境等一系列的便利服务,居住证的“含金量”和实用性大大提高,使流动人口更乐于接受。更重要的是,小小的居住证上容纳了劳动用工系统、出租屋信息管理系统和居住证管理系统三大类信息,卡内芯片中包含从业状况、社会保险、婚姻状况、计划生育、诚信和违法行为记录等机读信息,使居住证具有实现信息化跟踪管理的功能。加上居住证设计了长期与短期租住相结合的制度,按照规定出租屋业主或出租屋管理人、转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转租给未取得长期居住证的流动人员长期租住。
给出租屋发“身份证”
今年上半年,我市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流动人口和房屋信息质量普查活动,更新了流动人口出租屋信息,查漏补缺了相关资料,全市目前累计登记住宅出租屋321万套(间)。从2006年起,根据不同的出租屋类型,我市开始全面推行“旅业式”、“物业式”、“单位自管式”等五种出租屋管理模式,着力建立协管队伍,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参与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的协管力量已达到3万多人,形成了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的强大合力。
根据情况的不断变化,我市对出租屋管理的相关法规再次作出修订,增补了一系列新的内容,如住宅出租屋租赁期限一般不得低于三个月;集体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非集体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等。其中一项全新举措就是推行出租屋编码卡制度,出租屋业主出租房屋,必须到出租屋管理机构办理编码卡,并与出租屋管理机构、公安机关签订《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
这就意味着我市321万套(间)出租屋都将拥有自己的“身份证”,上面将详细列明业主或者管理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有效身份证件、联系方式;出租屋地理位置、面积、楼层、户型、房间数量和号码等信息。出租屋业主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者备案,应当提供申领的出租屋编码卡,对于未申领编码卡的,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不予登记或者备案。
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有关负责人透露,实行编码卡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明确业主法律责任,确保每一套出租屋都纳入管理的视线。凡被主管部门确定为危险房屋不能使用的,或被主管部门确认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房屋,一律不予发出编码卡。
从7月份起,我市已首先开展了大规模的房屋信息普查和地址编码工作,普查对象包括全市范围内所有房屋以及用于人员居注办公、商业用途的特殊建筑物,给每间出租房屋编上号码,并进行信息采集、系统录入和信息核对等。目前,盐田区已完成房屋信息普查试点,福田、罗湖、南山三个区也基本完成了房屋编码和信息采集,宝安、龙岗预计11月份可基本完成。 (记者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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