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 刘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修订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年版),以适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需要,保障参保儿童的基本用药需求。
记者从劳动保障部了解到,这次药品目录修订,主要是考虑儿童用药的特殊性,重点保障参保儿童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基本用药需求。这次修订增补了部分儿童临床诊疗必需的药品品种,修订了部分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
劳动保障部为此下发的通知要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原则上参照药品目录及此次新增药品品种执行。要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需求,控制药品费用不合理支出,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这次增补的儿童用药具体品种,以及对部分药品限定支付范围的修订,详细清单可见劳动保障部网站(www.molss.gov.cn)。
正在推进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传统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没有覆盖的城镇人群,包括少年儿童覆盖在内。这项工作年内在79个城市启动试点,预计2010年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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