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5月10日电 记者从陕西省卫生厅了解到,陕西各级医疗机构将从6月1日起对新生儿进行疾病筛查。
据了解,陕西每万名新生儿中有120名左右的缺陷儿。陕西省卫生厅要求从6月1日起,全省各级助产医疗保健机构都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医务人员应及时将
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条件、方式、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监护人,同时把握孕期、住院分娩等关键时期,积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知识宣传教育。
陕西省还要求,到2007年底,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厅直厅管医疗保健机构达到80%,市、县(区)级助产机构应达到本医疗机构活产数的50%,乡镇卫生院达到30%。到2008年,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厅直厅管医疗保健机构达到90%,市、县(区)级助产机构达到70%,乡镇卫生院达到40%。(记者许祖华、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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