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天津市将全面推进郊区小城镇建设。今年内计划向城镇转移农村人口16万人,提高城市化率2.7个百分点,达到49.25%。
为配套搞好农村城市化建设,天津市将继续加快城镇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动镇区撤村建居。小城镇建成区的村庄,特别是新城区和重点中心镇的村庄,将继续按照城市化的要求,撤村建居,解决村集体资产的分配问题,使农民变市民。继续完善制定有利于吸纳农民进镇的城镇户籍制度。凡在镇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可转为城镇户籍,同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放宽户口迁移限制。贯彻好适合城镇水平的社会保障政策。在镇区农民继续承包原有土地的基础上,按照区县、镇和个人三方出资的方法,建立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制定城镇建设投融资优惠政策。要继续广泛吸引城镇建设资金,充分利用民间资本,无论是开发性项目,还是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都将向民间资本敞开大门,本着“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继续加大吸引民间资本投资。
据了解,为确保向城镇转移农村人口16万人,今年内天津市将继续加大投资,在郊县兴建高质量的住宅楼。今年内,仅东丽区迁村并点兴建住宅楼将达到100万平方米以上,蓟县开工面积也将达到50万平方米,其他郊县也将有大的增加。(记者 陈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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