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7月28日报道 统计是“社会的温度计”。但近年来,因百姓的切身感受与统计数据之间的差异,导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有关数据屡遭质疑。
一位基层统计局统计人员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他们是“又不能说实话,又不能不说实话,只能尽量贴近实际,找理由来说明这个数字是可靠的,贴近实际的”。
权威统计专家认为,其中既有统计方法的原因,也有数据来源造假的原因,更在于统计法是一部软法,导致实践中不能认定统计数据为假,进而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官方统计数据屡屡“失真”怨谁
国家统计局2月25日公布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9年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
相比之下,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公布的2009年房价涨幅24%以及国土部下属的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全国城市地价监测组公布的住宅价格上涨25.1%,更贴近公众的感受。
1.5%、24%、25.1%,都是权威部分发布的数据,哪一个是真的?
近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数据。上半年国民生产总值(GDP)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了11.1%;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了2.6%,其中6月份上涨了2.9%。
数据刚一公布,就招致网民议论纷纷。
一名网友在博客中写道:“去年我花两元钱吃4个苹果,现在花4元钱吃两个苹果,生活质量下降了1倍,GDP却增长了1倍———这就是CPI、GDP与普通百姓之间的真实关系。”
事实上,网民对官方统计数据的质疑并不止于此。因百姓的切身感受与统计数据之间的差异,诸如“被统计”、“被增长”、“被富裕”等诸多“被”字头的话语,纷纷在官方统计数字公布之后出现。
“统计相当于‘号脉’。”中国科学院社会与经济行为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二平说,“号脉是为了发现问题,进而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然而,不科学、不准确的统计数据就像失修的“马钉”,差之毫厘,可能带来谬之千里的决策结果。
统计数据被指“虚假”
CPI、工资、房价等等,这些都是牵动百姓神经的数据。
网民最近一次跟国家统计局叫板,就缘自今年5月份蔬菜价格“发烧”。当时,国家统计局发布上月统计数据显示,全国CPI环比上涨0.2%,同比上涨2.8%。
在大蒜价格暴涨的情况下,这样一个与公众感受“大相径庭”的CPI数据,让人无法接受。
针对质疑,国家统计局城市司副司长庞晓林公开回应说,CPI是一个总体指标,反映的是价格总水平,是八大类商品加权计算后的综合平均数,其中既包括上涨的品种,也包括了下跌的品种。
面对持续高涨的物价,国家统计局的解释,并不能有效消弭网民的质疑。
同样的情形,今年2月也发生过一次。
国家统计局2月25日公布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9年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
该数据一经公布,立即引来如潮水般的议论,一度被认为这是最严重“失真”的数据。
相比之下,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公布的2009年房价涨幅24%以及国土部下属的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全国城市地价监测组公布的住宅价格上涨25.1%,更贴近公众的感受。
1.5%、24%、25.1%,都是权威部门发布的数据,哪一个是真的?
国家统计局对此回应称:房价上涨“1.5%”是全年的平均涨幅,2009年我国房地产价格呈现前低后高的走势,年初惨淡,年尾红火,综合全年涨幅并不是很高。
而更早之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上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4638元,同比增长12.9%的数据,被网民冠以工资“被增长”。
“大家对有些统计数字的质疑,涉及到公众对统计的了解程度。”我国权威的统计学专家、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教授金勇进对《法治周末》记者解释说,“物价是一个平均值,每一件商品价格后面还有一个权数,是一个加权平均值。房价也是平均值,它综合考虑房地产类型、区域、地段、结构等统计口径的一致性,按照不同类型的房地产的权重,加权平均计算当年的房地产价格同比数据。”
金勇进说:“工资也是平均值。纵向上分时间,横向上分行业,有的行业工资涨得很厉害,但有的行业工资不但没涨还减少了。很多时候个人的感受只是事物的一个侧面。”
“长期以来,主要以平均数统计为代表,在个体之间差异性很小的时候平均数代表性很强,现在个体差异扩大,平均数的缺陷就暴露出来,公布平均数数据时又缺少对特定因素的相关解释。”业内人士曾表示,官方统计只公布一个平均数,很难把实际中的差异化反映出来。
少数地方政府“编”数据
公众感受与统计数据“大相径庭”,不仅仅是“被平均”的问题。
“这里面还有一个数据源的问题。”金勇进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数据源出问题,即使统计方法是正确的,结果也会出现偏差。”
数据源的问题,并非空穴来风。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在近期全国实时价格应急监测调查业务培训班上表示,一些物价局工作人员不到农产品和集贸市场去调查产品具体价格,而是根据之前的数据或者媒体提供的数据坐在办公室里进行估计、编造数据,导致一些产品价格不准确,实时价格未能正常反映,影响有关部门决策。
“比如说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5%这个数据,在采集过程中,这是由房地产企业填报的数据。不论是统计人员调查还是其他人员提供,或者申报者自己报的数据,这个数据本身是有问题的。”金勇进说,“在房价方面,调查员就应该去现场看房子销售价格。”
除去房价指数、CPI,备受质疑的还有地方GDP。
2000年至2008年,各省份核算的GDP增长平均数,比国家统计局核算的全国数高,且差距呈逐年扩大趋势。7月2日之前公布的2009年全国GDP增幅为8.7%(7月2日,国家统计局将此数据修改为9.1%),但各省区市GDP总量加起来,其增速比8.7%要高得多。
对此,金勇进认为,“这是社会因素。这个错不应该记到统计部门头上。我国政府统计数据采用的是逐级汇总的方法,县———市———省———中央。当地政府的领导对GDP过于关心”。
一位基层统计局统计人员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他们是“又不能说实话,又不能不说实话,只能尽量贴近实际,找理由来说明这个数字是可靠的,贴近实际的”。
据了解,核算GDP所需的基础数据相当多,仅国家统计局报表中就有3000多个指标与GDP核算有关。进行大面积调查时,如果有一部分数据不真实,将直接导致GDP数据失真。
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曾指出,近年来,GDP被广泛用于各种形式的政绩考核,致使少数地方政府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
传统指标难以说清新问题
同样被广泛质疑的还有失业率。
被称为“新世纪以来中国经济最困难一年”的2009年,中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经济过热的2007年,失业率为4%。2002年以来的《中国统计年鉴》中数据显示,中国的失业率一直维持在4%左右。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曾表示,目前政府计算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子是登记的城镇失业人数,分母是城镇从业的人数与登记失业人数之和;而在城镇从业人员中,不包括农村劳动力。
“这个登记失业率统计把非户籍人口排除在外,同时也不掌握未主动登记的失业人口。”金勇进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这是指标设计的问题,不同指标有不同用处,用登记失业率这个指标来反映整个社会失业情况,显然是有问题的,应该用调查失业率。”金勇进表示,“一些传统的指标难以描述和解释时代变化中的新问题,统计内容的调整也要与时俱进。”
因统计范围覆盖不全引发的质疑,还发生在平均工资统计领域。
统计局数据显示,2009年上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税前工资约为2500元,同比增长12.9%。
许多人的感受是,实际工资收入远远低于这个平均水平。
据国家统计局透露,工资统计的范围包括:城镇国有单位、集体单位和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和港澳台商投资单位,但不包括私营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中国城镇在岗职工的2.4亿人当中,目前纳入统计口径的只有1.2亿人,有50%的雇员没有被覆盖,而私企工资水平只相当于‘平均工资’的6成。”金勇进说。
没人来认定数据虚假
为了还原统计作为“社会的温度计”的真实面貌,作为国家经济基础数据主要提供者的国家统计局已经开始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尝试。
成立南开大学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研究中心、正在进行的地区GDP统一核算、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试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重更新调整等,三部委共同发起全国统计执法检查,国家统计局的种种举动形成了一个推进统计改革的阵势。
除了对统计方法的改进,统计口径的修正以外,如何给予统计工作更多保障以保证数据真实?专家将此寄望于法律。
2010年正是新修订的统计法开始实施的第一年。
“1983年,统计法出台。新统计法的实施,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区分了统计人员本身工作、统计部门领导与统计工作有关对统计干预单位的不同责任。”金勇进透露,“但现实中也有问题,谁来执行?这里面还有一个更为关键的问题,谁有权说这个数据是错的?另外虚报数字虚报多少,带来多少损失,这些东西都很难量化。”
没有有力的执行,法律就成了软法。民建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少阶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曾表示,“官出数字、数字出官”造假行为猖獗的主要原因是没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统计与会计不同,会计数字是精确的,而统计数字是有误差的,但是统计误差要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金勇进说。
正如一位学者所说,统计只能“接近世界,不能复制世界”。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日前表示,各级统计机构要把搞准统计数据作为第一要务,统计数据要经得起市场和历史的检验。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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