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廉租住房收入认定标准根据市民收入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目前,廉租房受益面扩大政策试点区域内可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认定,已调整为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600元)。记者从昨天召开的上海2007年世界人居日纪念活动上获悉,这一办法已在全市分步实施,而廉租房受益面扩大政策年内将扩大到中心城区各街道,明年力争覆盖全市。
上海自2000年实施廉租住房制度以来,一直按住房和收入的“双困”标准认定廉租对象。其中家庭人均居住面积的认定标准最初为5平方米以下(不含5平方米),经2003年先后两次放宽,目前为7平方米以下(不含7平方米)。
据悉,廉租住房的配租方式实行住房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主要采取租金补贴。近期,市政府已提高了租金补贴的标准。此外,有关方面已经建立起一套新的收入、面积核对机制,确保扩大廉租住房政策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截至今年8月,全市已有2.53万户享受了廉租住房政策。
喜领廉租房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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