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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龙吉林省延吉市委组织部研究室
近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在北京胜利闭幕,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就《准则(讨论稿)》和《条例(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全会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古代圣贤孔子早在几千年前,就对抓好主政者这个“关键少数”的重要性做出论述,认为只有主政者以身作则、率先示范、争当先进,其他干部才能紧随其后、政通人和。时至今日,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在重要场合强调: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重点监督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一些党和国家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不仅给干部本人和家庭、还给党的组织和党的风气带来极其消极的影响,使党的重要干部资源蒙受损失,案件影响恶劣、让人警醒、发人深思。这些案件的办理既表明党中央从严治党不懈怠、全力反腐不折扣的坚定决心,也表明对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监督的重视力度空前加大。
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早在1927年召开的党的五大上,就选举产生了党的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强化对党的生活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毛泽东同志讲到:要坚持和发扬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的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互结合的领导制度,不搞个人主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强化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成为我们党需要长久坚持和研究的课题。
要始终坚持学习党章。党章是党内的总规矩,全体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只有各级领导干部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做到真学、真懂、真悟,将其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绷紧党规底线和法律红线,才能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
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开展党内监督,党员不能总是充当“老好人”,要敢于向监督对象提出批评意见,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经常“红红脸、出出汗”,这既是对领导干部的警醒,也是避免其滑入违纪违法深渊的有力举措。
要坚持扩大党内民主。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强化党内监督的前提是保证每位党员能够平等参与党内的政治生活、处理党内的相关事务、提高党员党内监督的能力水平、增强党员参与党内监督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着力畅通和完善党内民主路径,突出党的组织生活会、民主测评会的政治性,从内部营造监督“关键少数”的严肃氛围。
有多大担当就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职责才能有多大成绩。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让我们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强化对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监督力度,不忘初心,踏步前行,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而尽责、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