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两会前瞻:人大代表为何有免捕权

发布时间: 2015-02-28 15:03:00  |  来源: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辛闻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人身特别保护权 人大代表议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 选举单位 全国政协委员 根本政治制度 两会

中国网2月28日讯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3月5日在北京开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确立至今已有60个年头。那么关于人民代表大会,您又了解多少?中国网记者为您梳理相关知识。

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如何召开?

答: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说,在正式会议举行前,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召开预备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和关于会议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主席团主持全国人大会议。

会议正式开始后,要召开大会全体会议和代表团会议。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有关报告;听取有关议案的说明;对各项报告和议案进行表决,作出决定;如有人事事项,还要依法选举或决定任命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等。

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一般还要召开若干次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会议包括代表团全体会议和代表团小组会议,它是审议有关报告和议案的主要会议形式。

在代表团会议上,代表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审议的事项充分发表意见,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通常情况下,在会议期间,还举行若干次记者招待会,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以及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回答问题,这些记者招待会常成为中外记者所重点关注的对象。

问:人大代表有什么作用?

答: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大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这就是人大代表的作用。具体来说,代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1.参加决策的作用。代表对人大会议上各项议案、报告的审议、表决,直接关系到这些议案、报告的通过与否,关系到决策的后果。

2.监督推动的作用。代表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也有义务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督促“一府两院”有效地开展工作。

3.桥梁纽带的作用。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认真履行代表的职责,一方面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另一方面宣传动员,组织发动,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可以起到党和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4.模范带头的作用。代表要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社会活动中,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做好代表工作和本职工作,并自觉接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答: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有权罢免上述人员。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问:什么是人大代表的免捕权?

答: 根据宪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人大代表有人身免捕权或者叫人身特别保护权,就是在人大会议期间不经过大会主席团许可、闭会期间不经过常委会许可,代表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我国法律赋予人大代表人身特殊保护的权利,是为了维护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和工作的正常运转,是为了使代表不因依法执行代表职务而受到打击报复或者诬陷迫害。

代表执行职务受法律保障,但不是表明代表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许可只是保护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人大代表如果违法犯罪,同样要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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