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您的生活将有哪些改变?

发布时间: 2014-10-29 15:04:39  |  来源: 新华网  |  作者: 邹伟、杨维汉、徐硙、罗沙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人民陪审制度 法治中国 四中全会 法治教育 法治精神

更广泛深入的参与

【决定看点】

--参与立法

“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

“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

“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参与政府重大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参与司法

“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

“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X--参与社会治理

“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

【专家点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

“全会决定使百姓参与可以更加深化和细化,这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符合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让公众更多地参与到立法中,可以让其过程更加透明,使公众意志更好地上升为法律,这也是体现人民主体地位的表现。公共政策制定就是不同利益群体协商的过程,跟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让大家进行充分的讨论,可以使公共事务决策和政府行为更加合理合法,这也是法治精神培养的重要过程。”

更明确的义务和责任

【决定看点】

--时时处处要遵法守法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

“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

--从小要学法懂法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诚信受奖失信受罚

“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专家点评】北京观道律师事务所主任程斌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人民群众在实际生活中不但要用好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要用法律约束好自身的行为,把法律融入日常生活当中。我们每个人都要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自己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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