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办撤销,落实休假权任重道远

发布时间: 2014-09-17 09:26:55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张燕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全国假日办 撤销 休假权 带薪休假 诟病 劳动法

9月15日,运行14年的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正式撤销,其办公室即公众熟悉的“全国假日办”也随之撤销。全部职能并入新设机构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之中,由分管旅游的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担任召集人。(9月16日《新京报》)

和其他很多部门撤销后公众的反应一样,“全国假日办”撤销的新闻,备受网友关注。有趣的是,舆情几乎是一边倒,网友们普遍觉得过去14年“全国假日办”的存在,并没有起到该起的作用。反倒是因为一些不合理的调休,让公众感到不满;“运动式”的放假导致公众集中出行,交通拥挤不说,景区服务无法保证,还时而被宰;强制性的大假,还打乱了一些公众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更为重要的是,在维护公众休假权、带薪休假等问题上,“全国假日办”几乎没有作为。这是公众诟病最多、最为不满的。10多年的经验清晰可见,只有一刀切的放假,没有带薪休假等法定的休假权落实,无法解决以上“运动式”放假的弊病,更不能从根本上保障公众的休假权。只有从制度上落实带薪休假,公众可以自由选择休假时间,错峰休假才有可能。

休假权作为一种权利,很大程度上说,在中国很多人还不甚了解。也正是因此,带薪休假尽管在国际上是通行的休假方式,在我国至今为止落实不够。而过去14年,“假日办”也好,其他机构也好,在落实带薪休假等权利方面实在是作为不够。

落实不够的主因,一方面带薪休假并非法律强制性规定。虽然1995年,带薪休假制度就被写入中国《劳动法》,但目前为止,国务院并没有颁布带薪休假实施条例;另一方面在一些人看来,带薪休假会对中国经济的竞争力、企业的用工成本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在实行计件工资的建筑业和不少私营企业中,工人往往在法定长假中也通常处于工作状态,既没有加班工资,更谈不上带薪休假。

去年2月,国务院颁布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的发布显示,大概预计到2020年带薪休假才能基本落实。不过,这一进度有望加快。今年8月21日,国务院公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要求2015年6月底前出台具体措施,并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值得注意的是,“全国假日办”此次撤销后,全部职能并入新设机构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之中,由分管旅游的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担任召集人。

显然,“假日办”的只能由更高层级的机构接管。但这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一样,推动带薪休假等休假权的落实,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必须指出,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怎么能为了所谓的旅游休闲,甚至是促进旅游消费才兑现?

无论如何,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带薪休假,实际也增加了全民的福利和幸福指数,有利于社会健康稳定。另外,以2012年十一长假高速公路第一次对小汽车全国性免费为例,释放出的自驾游热情之大及各种利好价值,足以显示出只要有足够的休闲时间,并辅之以各种政策配套,中国社会的内需可以极大增加。因此,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撤销“假日办”,将其智能纳入更高层级的机构,只要能有助于落实和兑现带薪休假制度,总归是好事。

正视中国带薪休假等休假权,落实不够的事实,并致力于早日改善,这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希望尽快兑现带薪休假,不再是选择性兑现,而是早日普照所有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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