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强词夺理的“自愿中毒”应严惩

2011年11月16日15:1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职业病 慢性铅中毒 病症 求职 职业病危害 医药费

肖 华

“你们明明知道这种工种会中毒,当初可是自愿求职。”最近几年,江西萍乡市芦溪县华辉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多数职工先后自行体检出不同程度慢性铅中毒,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类病症。面对日益加重的病情,患病的职工只能向工厂讨要医药费,可厂里从董事长到总经理,给出只有刚才那一句冷冰冰的回答。(11月15日中国广播网)

明明知道汤里有毒,恐怕没有人会自愿喝下这碗汤。有时之所以喝下,也是不得已,是被迫的。工人也许当初知道这种工种会中毒,之所以会做这样的选择,可能对后果认识不清,或者有不得已的情况,如为了生活,为了孩子上学等,宁愿中毒也要在有毒的环境中工作。

但即使如此,也不是企业不采取防护措施的理由,更不是推卸责任的借口。为工人创造良好的健康工作环境,是企业的责任,无论工人怎么“自愿”,企业也不能对工人的工作环境不问不闻。实际上,哪一个劳动者不希望在好的工作环境中工作,但一些工人之所以在不健康的环境中工作,只是因为企业和劳动者比起来,企业处于强势地位。

作为一个现代企业,不但要遵守法律,还应该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意识。而保护人的生命是最基本的社会责任体现。但在现实中,我们的一些企业却不顾工人的生命健康,连最基本的社会责任都做不到,这是多么的漠视生命。

过去我们的一些企业在保护工人工作环境上,还不敢明目张胆的说没有采取保护措施,总是会想办法欺骗有关部门,说他们已经采取很多措施让工人来防护了,可是现在一些企业连这伪装都不需要。一些企业在不保护工人上变本加厉,让人实在担忧。

目前我国的一些职业病在一些地区仍处于高发态势,有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常年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群超过2亿人,而且历年累计报告的职业病病患为70多万例。现在有人面对患病的职工说出“自愿中毒”话语,说明我们在预防职业病上应该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了。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