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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十四世达赖喇嘛2008年策动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破坏北京奥运会火炬境外传递等一系列活动遭到惨败后,忽然脸孔一变,大讲起“藏汉友好”来。所到之处,“不能培养恨中国人的心”、“加强汉人与藏人间的相互理解”时时挂在嘴上,责令手下到处拉人入伙建立“藏汉友好协会”,并亲自出马同汉人搞网上“对话”,俨然一副藏汉“共主”的嘴脸。达赖真的改变了他几十年来对中国各民族的仇视态度了吗?
驱赶汉人是“中间道路”固有内容
达赖的“中间道路”包括两条核心内容,一是“大藏区”,就是要把中国所有有藏族居住的地方搞成一个行政区划;二是“高度自治”,就是在“大藏区”内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宗教等一切均由他们这些人管,中央不得过问。只有傻瓜才看不出来,这实际上就是“西藏独立”。达赖在提出“中间道路”之初,就一并作了把除藏族以外的其他民族统统驱赶出去的规划。1987年9月,达赖在华盛顿对美国国会人权小组演讲的“西藏五点和平计划”中公开提出,要将“整个西藏,包括东部的康和安多地区在内”变为“和平区”、“缓冲区”,“西藏人这个人种若要求生存,一定要使人口转移停止,并使移民入藏的汉人回到中国”(For the Tibetans to survive as a people,it is imperative that the population transfer is stopped and Chinese settlers return to China)。对于这种赤裸裸的民族清洗主张,达赖此后从来也没有更改过。2008年11月,达赖抛出后来被他们称为“中间道路”标准版本的《为全体藏民族实现名符其实的自治的建议》,其中相关表述为,未来“自治机关”享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的人民在西藏居留,定居,工作或其他经济活动自主制定相关法规的权力是极为重要的”。毫无疑问,这一“权力”中就包含驱赶汉人的权力。为了防止有人误解,2009年8月2日,达赖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对这一条作了注解:“西藏实现自治以后,如果汉人多于藏人的话,那我们就没有办法接受这个状况”,这再一次表明,他驱赶汉人的决心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那么,如果一时驱赶不完怎么办?达赖集团也早就安排停当。2008年10月27日,“首席噶伦”桑东在印度达兰萨拉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未来“居住在西藏自治区的非藏人不享有自治权,因为他们不是少数民族,自治权仅限于当地的少数民族”,“少数民族自治区的所有官员和雇员都应该由少数民族担任。”这里就说得比较完整了,第一、对汉人实行驱赶,第二、如果一时驱赶不尽,就把他们打成社会的二等人,不允许他们享有与藏人同等的权力。
如果说达赖、桑东比较有“文化”,说话还多少有几分“含蓄”,那么他们的手下可就直言相告了。法国记者董尼德《西藏生与死》(苏瑛宪译)一书中,记录了达赖的弟弟丹增曲加以及其他人的诸多言论。丹增曲加在接受采访时赤裸裸地称:“我们先求自治,然后再把中国人赶走!就像马科斯被赶出菲律宾一样,就像英国人被赶出印度一样!……自治将是个起步。”他更宣称:“非常难以想象中国人会洒脱地自己离去,除非是我们使用这个(他用右手比了比扣扳机的手势)……我们必须要制造流血事件……我想中国人只听得懂暴力的语言。他们不是说枪杆子里出政权吗?很好,我们就在这上面较量较量吧!”达赖集团“西藏青年大会”秘书长扎西南杰说:“如果我们杀了中国人,没有人可以指责我们是恐怖分子,因为没有一个在西藏的中国人是无辜的……我们使用恐怖手段,所有对抗中国人的手段都是正当的!”
达赖自1959年逃亡印度以来,挑拨汉藏民族关系、煽动民族仇恨一直是其欺骗、聚拢国外藏人的重要手段,也是在国内藏区制造暴力犯罪的思想“武器”。在达赖集团仇恨教育中长大的丹增尊珠在《加米我们想象的中国人》一文中写道:“在流亡剧院的舞台上,我们从没有看到除了军人以外的任何一个中国人,……野蛮、残忍的军人,不是某一个人,而是中国人的群体形象。”在2008年“3·14”事件中,暴徒高喊的口号就是“吃糌粑的起来”,“打汉人去”,半天打死、烧死无辜群众18人,而达赖却对媒体表示:“我不能叫他们停下来,这是人民的行动。”
历史上,帝国主义势力和西藏上层分裂势力多次为达到“西藏独立”的目的而制造“驱汉事件”。1949年西藏地方分裂势力在英帝国主义分子的唆使下,动用武力强制驱逐国民党政府驻藏机构人员和“在藏的一切汉人”。今天达赖驱赶汉人的政治主张和行动,也是帝国主义破坏中华民族团结、分裂中国图谋的继续。
人们自然会注意到,在达赖的所有有关表述中,都只讲汉、藏两个民族,仿佛青藏高原上不存在其他民族。实际上,每个中国中学生都知道,青藏高原特别是其边缘地带,自古以来就生活着藏、汉、门巴、珞巴、羌、回、满、蒙古、哈萨克、东乡、保安、裕固、撒拉、彝、傈僳、白、纳西、怒、维吾尔等十几个民族,历史上这里就是中国各民族频繁迁徙交往的大舞台,是各民族共同生活的家园。以整体被纳入“大藏区”版图的达赖老家青海为例,在吐蕃王朝时期藏族迁居青海之前,就有羌、汉、鲜卑等民族居住,元朝起蒙古、回等民族又相继迁居至此,新中国成立以前这里已经是多民族交错居住、密不可分。新中国成立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诸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等名称就反映了这里各民族共同居住的状态。达赖视这些民族如乌有,实际是把他们统统列入“汉族”,都在驱赶、残害之列。在达赖的“高度自治”下,同样是没有这些民族生存空间的。
这样看来,至少达赖对藏族还是仁慈、关怀的。其实不然,达赖集团对广大热爱祖国、致力于民族团结和社会主义新西藏建设的藏族人,更加恨之入骨,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达赖的“智囊”、在其“安全部”任研究员的李科先(LUKAR SHAM,青海人)2008年10月贡献给达赖一份“西藏独立新十五条意见”,其中宣称,不仅“中国的所有党政军干部要离开西藏,在这些党政军里工作的藏族公务员也不可能保留原职”,“不能为了几十万藏汉职工的饭碗,牺牲两个民族的长远利益。”藏青会头头格桑次仁曾经对着镜头大叫:如果能回到西藏,要把那些与汉人合作的藏人统统抓起来,挖掉他们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