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2月26日,湖北十堰市郧西县陈永刚因在网络论坛发帖,质疑当地官商勾结、斥巨资搞形象工程被郧西县公安局以“侮辱诽谤他人”的罪名拘捕。3月5日,十堰市公安局要求暂停执行拘留措施,并派出调查组复核此案。陈永刚在被处行政拘留8天后被释放。这次抓人与去年的河南“王帅发帖案”、内蒙古“吴保全案”和山东段磊发帖案等案情有着惊人的类似,不同的只是地域与人名。
一系列网民发帖被抓事件表明,面对网络上的批评声音,我们的个别地方政府官员对网民的言论自由和公众知情权缺乏起码的尊重,对网民所反映的问题缺乏必要的调查和反馈。他们不是首先检讨具体问题上相关部门信息公开得够不够,自身职能管理上有无值得改进的缺点,而是习惯于动辄删帖、封网,甚至于跨省追捕、抓人判刑,借此来维护本部门的形象,结果却往往事与愿违。
要让老百姓来批评和监督政府,先得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政府要做的是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和及时的信息公开以回应公众质疑,消解官民之间的隔阂与冲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提升政府公信力,维护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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