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挂帅的年代里,信仰和阶级成分成为婚姻的主导力量。这个时代的婚姻标签赫然写着“革命”二字,聚和散都是为了“革命”。
相识是“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结婚是为了更好地“斗私批修”、积极参加阶级斗争。经组织批准后,新人们可以去拍流行的结婚照了。手握红宝书,心向红太阳,一脸浩然正气,是当时最标准的结婚照。再领一张写满语录的结婚证,办一场向毛主席鞠躬宣誓的婚礼,一对革命夫妻终于建立起一个革命家庭。
离婚也是因为“革命”。这个年代的离婚案,基本上无关性格感情,只关乎阶级成分。一句“划清界限”、“反戈一击”,使无数恩爱夫妻劳燕分飞。
因为阶级立场据说可以通过血统继承,所以这样的场面是极其常见的:介绍人在约男女双方见面之前,要先领双方父母到派出所去查户口卡片,以凿实各自的家庭成分。
乱世不谈爱情。即便是真心相爱,也要藏着掖着,因为爱情属于被批判的“小资产阶级情调”。红配红,黑找黑,也不乏主动或被动攀高枝的。在人性扭曲、价值观混乱的年代,婚姻的功能更多偏向了生存和稳定。
这个时期的择偶排行榜上,根正苗红的军人高居榜首。
只有当整个社会拨乱反正回到正轨时,婚姻才慢慢恢复它真正意义上的自主。“文革”结束后,政治因素在婚姻中的绝对强势迅速退减,情感、人品、学识等传统因素开始重占上风。
法制重建适时为个人意愿表达提供了最好的保障。1980年,实施了30年的《婚姻法》进行了首次修改。重大修改之一,是将“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离婚的条件。
“遇罗锦离婚案”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发生的。“思想反动分子”遇罗锦因生存压力结婚,平反后以“没有感情”提出离婚。是追求幸福还是忘恩负义?“遇罗锦离婚案”引发全社会大讨论。党报批判她不检点,内参称其堕落,审判一波三折,但遇罗锦最终还是离婚了。个人意愿战胜了一切。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中国大地,也吹醒了中国人的婚姻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