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图片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数据库/周刊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中央提高社保 刺激内需方式开始转变 农村超一亿老人靠养儿防老 -全球股市跌入百年罕见熊市 加大A股不确定性 不会比经济先复苏 -中国将首次公布央企年报 并购重组潮来临 规范国企产权无偿划转 -80公司高管薪酬涨逾四成 马明哲暂不领去年薪酬 平安称其有底薪 -钢铁汽车规划细则将公布 2011年建特大钢企 有色产业规划或将出 -房地产业列入振兴规划系误读 部分利好政策猜测 或变身两会提案 -新增9500亿国债无碍大局 高赤字下谨防通胀 国有银行掀发债高潮 -大陆向台湾邮政汇兑业务26日开通 两岸定期航班已列入两会议题 -山西屯兰矿难原因初步结果公布 省长流泪 赤峰自焚事件调查结果 -俄27日公布中国货船沉没调查结果 答问 乐山19民工赴俄打工受困
首页>>发展观察
专家依据国际法解读:俄巡逻艇对货船有无开炮权?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9 年 02 月 25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2月15日,俄罗斯巡逻艇击中中国货船“新星”号,造成货船沉没16名船员落海,其中包括7名中国人在内的8名船员失踪。事件引起中俄两国官方和民间的高度关注,也引起一些对有关国际海事制度以及这起事件的一些疑问。

俄认为责任在货船船长

据俄新社2月21日援引消息人士的话说,俄罗斯弗拉迪沃斯托克海上协助搜救中心已于当地时间2月19日19时停止搜救行动,这意味着包括7名中国人在内的8名各国船员几无生还可能。

俄安全总局边防局发言人表示,已获救的3名中方船员被安置在纳霍德卡一家中资企业内,俄罗斯远东军事检察院已按刑事案件立案,调查“新星”号事件真相。由俄边防总局、外交部等机构组成的调查组,已抵达纳霍德卡边防总队海上支队。

2月20日,中国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事孙立杰、副总领事刘君国一行驱车近200公里,再次赶赴俄罗斯纳霍德卡港,看望获救的3名中国船员并带去慰问品。

俄官方2月20日传出的消息,几乎都把责任归咎在“新星”号船长的身上:俄罗斯滨海边疆区交通运输检察长高级助理斯韦特兰娜·奥库涅维奇向俄新社记者表示,是船长的过失引发不幸,导致8名外国海员丧生。她说:“‘新星’号船长在组织船员们往救生艇疏散时,违反了安全规定。”

对于俄方这一指责,“新星”号印尼籍船长尹东涅兹·纳维尔·阿迪2月21日当天发表声明,称自己并无过失,因为躲避追逐、无视警告信号、向船员提供充气筏的人不是他本人,而是水手长:“水手长是船主的亲戚,他们保持着联系。”

俄巡逻艇在什么情况下可开炮?

那么,俄巡逻艇是否有开炮阻止货船的权利呢?一位不愿意具名的中国海军军事专家向本报记者提出自己的看法:按《国际法》、《国际人道主义法》、《国际海战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法律规定,在各国12海里领海之内,边防军、海上警察、海岸警备队等执法机构,有权对可疑船舶采取行动来维护领海、领空的安全。如果超出12海里领海,且可疑船舶又涉案较重,有权实施紧追权,即对可疑船舶再行紧追12海里至毗连区,12海里毗连区连同12海里领海加起来总共24海里。如果超出24海里以外,即超过毗连区最大范围之后,就海上航行而言,已属于公海范畴。根据公海航行自由的原则,任何国家的执法舰船,包括舰艇、警用船舶和飞机都不能再对可疑船舶进行追击、拿捕或威胁,更不能贸然使用武力。

所谓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只是一国用来海水养殖、海上捕捞、海上石油开发等经济开发的区域,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权利。在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其他国家的舰船享受航行自由的权利,甚至可以进行导弹试射和军事演习。据俄外交部官方声明,俄巡逻艇炮击时,“新星”号已经驶入俄专属经济区海域内,俄边防巡逻舰的开炮做法不符合《国际法》。

不过,这位海事专家也强调,这起事件双方都有责任,一是当俄边防军要求停船检查时,货船不应加速向公海海域逃跑,应配合边防军进行停船检查;二是俄边防军似乎反应过度,当边防军追赶逃船时,在12海里领海之内应先喊话警告,然后加速紧追,强行拦截,登临检查。如此时可疑船舶已驶离领海,边防军可根据《海洋法公约》的毗连区条款实施紧追权,再继续紧追12海里。此时如果无法追上货船,在紧急情况下可发射炮弹,但炮弹不应直接命中货船,应从船上空、船侧或船首掠过,以示警告。如货船仍不停船,边防军可以向货船的动力系统、尾部螺旋桨等船体要害部位发射枪弹,以迫使货船减速。在发射枪弹过程中,如果导致该船进水或有沉没危险,边防军必须全力抢救落水人员,如没有抢救落水人员的能力,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击沉该货船。一旦该船驶离领海和毗连区,紧追权利宣告结束,俄罗斯边防军无权继续向公海进行追击,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船载有国际公认的毒品、非法走私的武器或参与恐怖袭击活动。

“新星”号为何挂塞拉利昂国旗?

这起事件的主角“新星”号货船的身份,让普通读者眼花缭乱:船东是吉瑞祥(香港)有限公司,船舶国籍是塞拉利昂,船长是印尼人,而船员由中国人和印尼人组成。但吉瑞祥(香港)有限公司在事发后发表声明说,“新星”号是由吉瑞祥(香港)船务有限公司以出租的方式,于2006年从浙江通宇公司租赁经营,该船属于中国公司的财产。

为什么会有如此复杂的情况?这得从船舶的国籍与船运公司的操作惯例说起。

船舶国籍,是指船舶所有人按某国家的船舶登记管理规范进行登记,取得该国签发的船舶国籍证书,并悬挂该国国旗航行,从而使船舶隶属于登记国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此即表明该艘船与登记国有了法律上的隶属关系,拥有这一国家的国籍。船舶国籍证书是船舶国籍法律上的证明,船舶悬挂的国旗是该船国籍的外部象征或标志。

吴焕宁主编的《海商法学》写道,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悬挂国旗的船舶必须与船旗国有真正联系,船旗国应对悬挂其国旗的船舶有效地行使行政、技术及社会事项的管辖和控制权。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与相关规定有出入,由于船舶国籍的取得与丧失在国际法上缺乏统一规定,具体的取得条件与程序完全由各国国内法决定。而各海运国家所规定的船舶国籍的取得与丧失的标准、条件及程序多种多样,从而导致船舶国籍的法律冲突,即一艘船舶可同时具有不止一个国籍,或者根本不具有任何国籍,或者干脆悬挂注册管理成本低国家的旗帜,也就是俗称的“方便旗”。

受害者能获得索赔吗?

这次船沉人亡事件势必引出赔偿问题。究竟将如何向责任方索赔呢?

北京军事问题专家徐光裕2月20日在接受香港《大公报》采访时表示,在俄罗斯领海领空发生类似“新星”号事件已非首次,须从机制和程序上改进,防止此类悲剧再次发生。徐光裕指出,“新星”号事件源于贸易纠纷,结果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是在公海上,是不应该发生的悲剧。由于事件仍处调查阶段,中国外交部表达严重关切的立场是适度的。徐光裕强调,目前中俄关系处于较好状态,双方都要理性处理。根据调查结果,负有责任方需按国际惯例处理。

此外,船员输出渠道是否合法,也会影响受害者家属未来索赔的难易程度。(来源:青年参考;张竹力)

来源: 人民网

相关文章:
俄27日公布中国新星号货船沉没调查结果
四川乐山19名农民工赴俄罗斯打工受困 7人被关押
俄罗斯1月份GDP大幅下降8.8% 远低于市场预期
俄媒称新星号获救船员短期内难以回国
俄军击沉中国货船调查:巡逻艇弹箱全部打光(图)
新星号船东就俄立案调查该船船长发表声明(全文)
俄罗斯击沉新星号货船续:船长被俄方刑事立案
图片新闻:
中国运用外储改变石油交易格局 石化双雄将获益
山西省长王君流泪向死难矿工及矿工家属致歉[组图]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