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军171号驱逐舰(资料图)
887微山湖号补给舰(资料图)
中新网12月23日电 综合报道,中国海军南海舰队“武汉”号、“海口”号导弹驱逐舰以及“微山湖”号综合补给舰组成的中国首支远洋护航舰队将于26日从三亚起航,奔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执行护航任务。
将单独行动 不会主动发起攻击
接近军方的消息人士向《环球时报》记者强调,这是建国以来中国海军首次跨出国门进行远洋护航任务。在船只安全没有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中国海军不会主动发起攻击。
如果中国军舰附近的其他国家过往船只受到威胁,中国海军将按照联合国有关决议,对受到海盗攻击的船只进行人道主义救援。
这次海上行动是中国单独行动,没有与其他国家和组织的军舰进行联合行动的计划,至多只是共享有关情报。
享有三项主要权利
《解放军报》报道,该舰艇编队为中国在亚丁湾、索马里海域的船舶实施护航,必须以联合国安理会的四项授权决议为依据,严格遵守相关国际法和国内法规定,并尊重有关国家的主权和利益。
根据中国国签署和批准的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17条的规定,包括军舰在内的所有国家的船舶均享有无害通过他国领海的权利——无害通过权。《公约》还规定,“通过包括停船和下锚在内,但以通过航行所附带发生的或由于不可抗力或遇难所必要的或为救助遇险或遇难的人员、船舶或飞机的目的为限。”所谓“无害”,是指船舶在通过领海时“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
需要指出的是,有的国家明确承认军舰的无害通过权,如美国、法国、意大利;有的国家要求他国军舰通过其领海时需要事前授权或给予许可,如中国、越南、也门、索马里、印度等。
除无害通过权外,军舰还有一项特有的权利——豁免权。这是国家根据国家主权和国家平等原则对其财产或行为不接受他国管辖的特权。军舰是其所属国主权的象征,所以,不论其在公海上或在另一国管辖水域中,都享有豁免权。一般认为主要包括:刑事、民事等一切国内法管辖和执行的豁免;具体执行管辖的豁免,如登临、检查等项的豁免;行政管辖的豁免等。
军舰在航行中发生任何事件和情况只能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但是,在公海上,军舰要受其旗籍国所签订的有关军事活动的条约或协定的约束;在领海上,军舰在通过外国领海时如不遵守沿海国关于通过领海的法律和规章,而且无视沿海国的这些要求,沿海国可以要求它立即离开其领海。因此,我舰艇编队在护航过程中,应遵守沿海国有关通过领海的法律和规章及国际法的规定,不能使沿海国遭受损失或损害。
根据《公约》规定,军舰还享有登临权。登临权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军舰或军用飞机在公海上登临享有完全豁免权以外的船舶的权利。《公约》第110条规定,登临的船舶应具有如下嫌疑:从事海盗行为;从事奴隶贩卖;从事贩毒行为;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没有国籍或虽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示其旗帜,而事实上却与该军舰属同一国籍。
行使登临权的法定程序主要包括:运用视听信号在可见范围内命令嫌疑船悬挂国旗,停船检查;如嫌疑船拒不停船,可鸣枪警告;鸣枪警告后仍不停船,可往船前打拦截炮,甚至使用武力;嫌疑船停船后,军舰可派一艘由一名军官指挥的小艇接近该船并登船检查;如条件许可,也可命令受检船船长携带船舶文件到军舰上接受检查;检验船舶文件,如有怀疑,可进一步在船上进行检查,但检查应尽量审慎进行。
三艘舰艇简介:
171“海口”号是052C型防空驱逐舰的二号舰,052C导弹驱逐舰是中国海军第一代具备相控阵雷达、垂直发射系统的防空型导弹驱逐舰,被誉为“中华神盾”。
169“武汉”号是052B型驱逐舰二号舰,2004年服役。该型舰全长164米,宽17.2米,满载排水量7500吨以上,是一种防空、反潜、反舰能力均衡的远洋驱逐舰。该舰最高航速32节,20节时续航距离6000多公里。整体性能在国际同级舰中处于中上水平。
“微山湖”号综合补给舰(舷号887)是中国自行设计建造的最大补给舰,排水量接近3万吨,可同时为两艘以上舰船补给,2007年曾与“广州”舰一起出访欧洲多个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