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法院法官宋鱼水开庭时身着法袍。
1980年电影《法庭内外》海报,当时法官还没有统一着装。
体味制服之变(编者的话)
改革开放30年,我们身边的各种制服都在发生着变化,军人换上了“松枝绿”,法官穿起了法袍,警察一身洋气的“藏蓝”,“和谐号”列车乘务员穿得像空姐……
在传统观念中,需要统一穿着制服的部门,一是与国家权力有关的,例如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一是与公共服务有关的,如铁路、民航、邮政等单位。而后者,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也被冠上“铁老大”等称谓,离“服务”远些,离“权力”近些。在法治建设滞后、公共服务短缺的年代,在一些人眼里,穿上制服,就是“公家的人”,端的是“铁饭碗”,手上或多或少都会有点权力,可以“管人”。
改革开放30年,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而最大的变化莫过于人。社会生活越来越多彩,职业选择越来越多样,曾经的“制服崇拜”渐渐回归本位。法治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公共服务需求日益强劲,公共权力运行更加科学、民主、依法,制服设计也随之多了现代感、亲和力。
制服的变化,从一个侧面悄然记录下时代演进的步履。从千篇一律的大檐帽到越来越鲜明的职业特色,面料款式之变,展示着物质生活的提高、审美观念的转变,也蕴涵着公共管理理念的转型、服务理念的提升。今天,翻检30年制服变化的点滴,梳理历史发展之轨迹,制服上留存的时代烙印,如此鲜明直观,又如此耐人寻味。
北京市大兴区法官孟健平:
法袍下的责任
祖力克
“听执行庭的同事说,2001年换装后有一次他们去村里办案,大家西装笔挺、皮鞋锃亮、穿着白衬衫、打着灰领带,到了村口,向一位农民问路,问完以后人家问:‘你们是卖保险的吗?’——同事们瞠目结舌,随后一想,毕竟是戴了十几年的大檐帽,突然不戴了,老百姓还真有些转不过劲儿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孟健平说起2001年法院换装后的故事,记忆犹新。
其实,之前的1984年,法院是第一次换装。“我们法院全体法官和书记员都穿上了戴肩章和大檐帽的统一服装,之前法院并没有统一的着装。那时彩色照片还没有普及,但是我们刑庭的法官们在穿上制服后,还特意跑到当时大兴县黄村镇唯一的公园和街心花园去拍了彩色照片。”孟健平说。
法官制服最大的变化还是发生在2001年,那一年大兴撤县改区,而法院也再次换装,开始穿着的制服款式彻底西装化了,只是在胸前佩戴法徽。与西装式制服配套的,还有法官开庭和重大场合时穿着的法袍,但是作为基层法院的大兴区人民法院,法官到2002年才开始开庭穿法袍。
“在我的感觉里,法袍最大的作用是在开庭时将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区别开了,突出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审判案件的神圣性,使庭审活动让人感觉庄重。现在大家基本上都熟悉了中国法袍,年轻的法官们更是觉得开庭穿法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刚开始,法官们穿着法袍一入庭,经常发现当事人和旁听群众都愣住了,更有一些阅历较多的人会问:‘还要带假发吗?’”
从军警式制服到法袍,着装的变化只是孟健平30多年法官职业经历的一小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司法改革不断推进,司法现代化、职业化取得显著成效,由此带来的变化,影响到他工作的方方面面。“那时刑庭十几名审判人员,一年结案一共不过100来件,还不到现在一名法官一年的结案数,尤其是近几年,法治建设发展,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增强,法院的收案数量更是翻了几番,这在当时是无法想象的。”孟健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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