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前发生的两起事故让我们十分揪心。
9月8日发生在山西襄汾的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至9月14日已造成254人死亡、34人受伤。这是我国今年以来死亡人数最多的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这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违法违规生产和建库,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拒不落实安全整改指令,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不力。
于是,我们看到了自己不敢相信、十分痛心而又不得不承受的一幕:曾经因为非典事件而在北京被问过一次责、复出上任时间不长的山西省长孟学农再次被问责。
公文是这样表述的:鉴于山西省省长孟学农同志、副省长张建民同志对上述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同意接受孟学农同志引咎辞去山西省省长职务的请求,同意免去张建民同志的山西省副省长职务。对此次事故涉及的其他责任人员,由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之前,襄汾县里的一干负责人已经受到停职等处分。
死者长已矣。对于逝去的200多条无辜生命而言,尽管他们的生命已经无可挽回,但严肃查办事故责任者无疑是对他们亡灵的最好告慰和对他们在世亲属的最大安慰。
当然,往事不可谏,来者犹可追。追究事故责任者,更重要的目的是警醒来者,以避免此类事故的再度发生。
然而,恰恰是这一点,让我们感到十分不安。
想一想,这些年来,有关矿难的悲剧一再上演着相同的三部曲:先是矿难突然发生,领导作出重要指示,接着是事故调查组成立,各地停产整顿,最后是事故原因被查清,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这样的轮回一次次地进行着,收效似乎十分有限――矿难成了不可控制的潘多拉,它想在什么地方爆发就在什么地方爆发,它想在什么时候发生就在什么时候发生,它想让什么人倒霉就让什么人倒霉。
拿这次襄汾尾矿库溃坝事故来说,企业根本就是在进行违法作业,对于相关的排查隐患和安全整改指令置若罔闻(连当地老百姓都看到了十年“悬湖”的危险);政府监管部门对于眼皮底下的事情也并非毫无知觉,只不过手段不硬,措施不力(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
完全可以想象,如果生产作业者都如襄汾这般对安全视若无睹,灾难和事故不就是随时随地都会出现的潘多拉魔盒吗?孟学农即使再次上任,也难保不被再次问责。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使有最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要想完全控制灾难事故的发生真正是难上加难。
那么,怎样才能控制安全事故这一潘多拉魔盒呢?
尽管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我以为有两点至为关键:一是政府的权威、法治的权威不能有丝毫的动摇,号令如山,不执行就停工停产,决不姑息,决不搞下不为例;法令似铁,不遵守就严肃查办,决不容忍,决不搞手下留情。二是决不能以发展经济为名干冒犯生命的危险之事,“民生大于天”不光是口号,而应是融入血脉的自觉行动。不仅政府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搞“亲商不亲民”,而且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强制企业来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使之不敢唯利是图,轻忽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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