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产生了新一届中央政府,温家宝连任国务院总理。3月19日,新一届国务院召开第1次常务会议,开始全面履行职责。
今年是新一届中央政府开局之年,政治经济社会等等方面的重大任务纷至沓来。哪些当务之急最值得关注?半月谈记者就此进行了评述。
物价调控:保障群众生活水平的重要支点
一个对大多数普通百姓来说显得陌生的经济术语“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近年来迅速“蹿红”,牵动各方神经。去年CPI涨幅连续7个月超过6%、全年上升4.8%。
“在众多问题中,排在第一位的是物价问题。”3月18日上午,温家宝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坦言,“物价上涨过快,给群众生活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困难。”政府将2008年物价涨幅控制目标设在4.8%左右,这是最近5年来我国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的新高。面对历史罕见的冰雪灾害等不利因素,总理感慨:“说句老实话,实现这一目标是不容易的。”
增加有效供给、抑制不合理需求“双管齐下”;大力发展生产,特别是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其他紧缺商品生产,严格控制工业用粮和粮食出口,等等,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九条具体对策,这是我国应对“高物价”、严控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的基本策略。
随着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的情况将有所减少。但另一方面,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仍在上涨、国内需求旺盛、企业生产成本增加、个别商品供求矛盾缓解需要一个过程、去年涨价滞后影响较大。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既要认识到稳定价格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到价格机制的改革和完善是一个长期过程,保持清醒头脑,也要充分看到稳定价格的有利条件,增强做好工作的信心。”
大部制改革:提高政府效能的新突破点
3月15日,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表决通过了备受关注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新设部门5个,减少正部级机构4个。改革开放以来的第六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由此拉开序幕。
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一是调整职能,二是调整职责:转变政府职能,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调整和完善行业管理机构,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针对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问题,明确界定部门分工和权限,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普遍认为,这次改革将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解决政府“缺位”“越位”等问题上迈出实质性步伐。海外舆论认为,此次机构改革是“近10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将有助于中国政府更好地应对能源问题、加强环保以及推进金融改革。一些分析人士认为,这次机构改革还有更深一层意义,即以政府改革带动经济体制、社会体制改革,进而启动政治体制改革。
机构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提出,“要冷静地看待大部制改革”:在执政党的机构设置方面,如何与政府的大部制进行对接,不重复、重叠?两会结束之后,大部制改革是一步到位,还是逐步改革?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认真思考。
节能减排:扭转被动局面的历史性“拐点”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减少10%。这是两项约束性的指标。2006年全国没能完成年初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总体目标的难度陡然增大。
“十一五”已经过了2/5,要完成预定计划,必须在剩下的时间里削减7%左右的污染物,任务相当艰巨,形势非常严峻。其难点主要在于,经济增长速度依然偏快,产业结构重型化格局没有改变,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和放慢高耗能、高排放产品生产的动力不足,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依然滞后。
2008年是实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的第一年。去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节能减排考核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千家重点耗能企业进行节能评价考核,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节能减排评价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交干部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温家宝总理郑重指出:“‘十一五’规划提出这两个约束性指标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不能改变,必须坚定不移地去实现。”甘肃省省长徐守盛、山东省省长姜大明等地方领导纷纷表态,完不成节能减排指标任务就辞职!新政的实施和地方的重视让人们看到了希望,“十一五”节能减排的目标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格局的重要着力点
“要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住房改革和建设,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今年两会上,“住房保障”被高调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统计资料表明,全国约1000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需要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他们的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
对于平民百姓而言,“安得广厦千万间”?温家宝总理列出了今年要采取的四项措施:一要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增加房源供给,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二要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通过多种途径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三要综合运用税收、信贷、土地等手段,抑制不合理需求,防止房价过快上涨。四要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房地产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
下一步关键是如何把这些好政策落到实处,不走样、不变形。一些代表、委员建议,为了防止各地住房保障政策“悬空”,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落实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同时加强人大的监督力量,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对住房保障工作不力或者失职渎职者追究责任。
“医改”出台:深化改革服务民生的焦点
“去年以来,国务院组织力量研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问题,已经制定一个初步方案,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段话,为新一轮“医改”揭开了神秘“面纱”的一角。总理发出的“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庄严承诺、中央安排560亿元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大手笔”,都表明了政府推进“医改”的巨大决心。
早在2006年8月,国务院就成立了由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牵头,16个部门参加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一年多来,工作小组经过深入的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反复研究论证形成了改革的总体方案。2008年是新方案试点的第一年,卫生部表示:“体制改革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项卫生工作都要围绕这个重点开展。”
“医改”总体方案可概括为“一个目标”、“四大体系”、“八项支撑”。“一个目标”就是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大体系”包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八项支撑”分别是:创新和健全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科技人才、信息、法律建设。一些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也在方案中得到了回应。下一步将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快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及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等。
“医改”作为公认的世界性难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现在还不是卫生部高调的时候,要做‘老黄牛’,还要准备挨社会10年至20年的批评。”3月7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参加全国政协分组讨论时的这番话表明,要对“医改”之难有充分认识,作为系统工程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虽然已经破题,但还须不断推进和完善。(周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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