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燃油税即将出台的消息不断传出。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在天津表示,目前燃油税的大量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将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出台;全国乘用车信息联秘书长饶达认为,“燃油税出台时机已经具备,在本届政府换届之前,燃油税应该可以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地税司副巡视员曹聪近日明确表示,开征燃油税之后,养路费、客运附加费等多项行政收费将同时停收。
“燃油税”就是改为从燃油中直接收取集公路养护费、道路通行费、过桥费和运输管理费“四费合一”的燃油附加费。那么,燃油税的标准到底应该多少合适呢?这几乎是一个人人都关注的问题。
今年2月,世界银行建议中国尽快征收燃油税,以弥补公路融资缺口。世界银行在其研究报告中指出:中国高速公路下阶段的建设成本将高达2250亿美元。如果所有的公路养护费用和规划中公路的建设费用改由燃油税费支付,则税后油价将提高到2006年中期油价的3倍。有记者按照2006年6月30日北京市93号汽油价格每升5.09元计算,燃油税推出后,我国油价最高每升将达15.27元。
这个标准显然高得有点离谱了。一位上海的司机明确表示:“按现在推测的燃油税,我每月的用车支出将为1500元,要比现在多1倍,我将选择不开车。现在每月油费加养路费支出为750元:油费支出500元,每月养路费250元。”
如果燃油税的标准高到让车主弃车的地步,就可能偏离出台燃油税的初衷。问题出在哪里?“所有的公路养护费用和规划中公路的建设费用改由燃油税费支付”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因为公路的养护和建设属于公共产品的一部分,理应由财政买单而不应由已经纳税的公众继续承担相关成本。即使在国外,燃油税税率也有很大差距。目前世界发达国家的燃油税标准为:美国是30%、英国是73%、日本是120%、德国260%、法国是300%。我国的燃油税为何非得向国际上税率最高的国家看齐呢?
开征燃油税应该渐进式的而不应该是一步到位的,它需要财政和民众共同承担改革成本。否则,就容易重复医疗改革、教育改革等等的问题,因为这些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减轻财政所承担的责任,而这些责任又恰是财政本来就应该承担的,坚持走下去必然滋生出一系列问题。
应该认识到,开征燃油税是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必然选择。开征燃油税后,消费者自然就会选用节能的车型,有利于引导人们正确的用车观念,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开征燃油税也有利于促进汽车制造企业改进技术,降低油耗,提高燃油经济性,有利于我国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燃油税越高越好,凡事都有一个限度,当燃油税标准高到迫使人们弃车的地步,就有可能给我国汽车业和运输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在开征燃油税之前,应该结合我国国情,对燃油税标准进行综合评估,并通过听证等方式,征求公众的意见,以使燃油税标准达到一个能被各方所接受的合理标准。(冯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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