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国务院参事室最近组成调研组奔赴全国各地,就房地产问题展开调研,并提出房地产改革建议。这项调研成果将向总理汇报,为下一步的房地产政策提供参考。自2006年以来,随着“房价高、住房难”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住房改革“失败论”也在抬头,这使得决策层重新考虑房改的总体思路,并陆续启动一系列相关的论证和调研工作。牵头组织此次调研的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任玉岭主张,政府应为占居民人口70%-80%的工薪阶层提供经济适用房,少数高收入家庭可以购买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是一种带有保障功能的福利房。70%-80%的居民都住经济适用房,那不就恢复了住房的福利化?如果把经济适用房的责任推给市场,那市场也就不再存在了。如果再允许大批单位自建住房,不就等于回到从前了吗?
这种思想之所以回潮,主要就是因为住房改革“失败论”。其逻辑显然是:既然市场化改革走不通,就只好回到老路上去。可问题是:住房改革真的“失败”了吗?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认识问题,因为这个前提直接关系到住房改革的方向。
统计数据显示:197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只有6.7平方米;而到2005年底,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已达到26平方米。尤其是1999年货币化分房全面推行以来,人均住房面积更是以每年人均增加1平方米的速度在增长。有“专家”对这些数据提出质疑,但近年来,居民的住房越来越宽敞、居住条件越来越改善,难道不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吗?
近年来商品房的价格增长过快,很多居民买不起房。这可能是有人认为住房改革“失败”的主要理由。这里有两个问题:一、居民都必须买房、非买房不可吗?中国的自有住房率高达80%,比发达国家还高;二、一部分人买不起房,是需要正视的现实。购房是最大宗的居民消费之一,低收入家庭很可能承担不起。即使是经济适用房,低收入家庭也可能照样买不起。
的确,一部分家庭买不起房,不是政府的错,也不是市场的“失败”,而是一种必然现象。显然,政府不能对买不起房的低收入家庭不管不问,而是应该为他们提供住房保障从而弥补市场的不足,比如建设廉租房———让“买不起房”的人“住得起房”,政府就尽到责任了。
总之,目前的住房改革虽然遇到了很多的问题,但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至少谈不上失败。对于市场部分失灵的反思,不应该让我们重回绝大部分资源由政府配置的老路上去。房地产市场出现问题,不是市场的错,恰恰是市场的死敌———计划和垄断(主要是土地供应)造成的。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尊重市场规律、深化市场改革———走回头路肯定是不行的。政府对于保障性住房的缺位,应该补位,对于商品房的越位,应该退位,而不是以市场化改革失败为由,全面越位。(盛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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