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改院执行院长迟福林提出,我国现行的能源战略规划、机构设置与经济大国的地位不相适应。为此,应尽快组建国家能源委员会,专司国家能源战略职能。
我国应尽快建立国家能源控股公司。大大强化国家能源战略职能。最大的三家国有控股能源公司既有执行国家能源战略的某些职能,又都是海外上市公司。这样,不可避免地导致资本盈利性和国家能源战略职能之间的体制性矛盾。由此,尽快组建国家能源控股公司有着十分迫切而重大的现实需求。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度增长,对石油等能源产品需求也同样高速度增长,但中国经济发展过程的石油供应缺口几乎不可能依靠国内石油工业的增产弥补,事实从1993年开始,中国就已经成为了石油净进口国,而现在对进口的依赖程度日益加重———从“九五”末期情况推测,2010年时我国石油产量的乐观估计最多可达1.95亿吨。即使需求按下限估计,石油产量按上限估计,2010年时我国石油供求缺口将在1亿吨以上。由于石油资源的后备储量限制,2010年后我国的石油产量将可能出现衰减;而到2015年和2020年时,我国的石油需求量将可能达到3.6亿吨和4.3亿吨。有专家估计,届时我国石油的年进口总量可能要分别达到1.8亿吨和2.5亿吨。
我国作为世界第四大经济体,作为一项国策来实施能源战略已迫在眉睫,任务相当繁重。不仅要制定能源战略规划,采取新的能源政策,还要加强能源领域的国际合作和多边谈判,实施跨部门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实行税收等有效调控手段,推动国际、国内竞争性能源市场的建设,还要鼓励提高能源效率、节约能源,以及促进能源体制改革。(王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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