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7日推出“国六条”至今,国务院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落实情况仍基本维持“原判”:少数城市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结构调整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房地产市场秩序仍需进一步规范。据报道,建设部一位人士表示:“国务院对房地产调控情况并不是很满意,现在有关部门压力很大。”
在去年“国八条”调控未达效果后,人们普遍将希望寄托在今年5月出台的“国六条”身上。现在看来,调控效果仍不明显。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提供了佐证:今年三季度,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7%,深圳同比涨幅高达12.3%,北京高达10.9%,只有上海和丹东略有下降。
房价为什么对调控政策熟视无睹,继续我行我素地上涨?地方政府的抵制是主要因素。今年6月13日,新华视点披露了呼和浩特市政府通过“有形之手”推动房价猛涨的情况。而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名政府官员更是直言不讳地声称:“敢于拉动房价是负责任的一种做法。”理由是,房地产业现在已成为重要的税源和财政收入来源(《经济观察报》6月11日)。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做法或言论都是在“国六条”出台后不久见诸报道的,因而,影响也更为恶劣。
这些唱对台戏的言行,是对中央房市调控政策的公然抵制和挑衅,有些直接违反了调控的具体规定。比如,呼和浩特市加大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的力度,造成了大量的被动住房需求。而“十五条细则”明确规定: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各地要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的过快增长,严禁大拆大建;呼和浩特市政府的鼓励和支持投资建设高、大、美的商品住房,开发商便“借势”竞相开发大盘豪宅。而“十五条细则”明确规定: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这使得问责更易于找到相关依据。
在调控期间,深圳、北京等地的房价上涨尤其快速,扮演了领头羊的角色,引起许多地方的效法。这无疑是对“国六条”最明目张胆的抵制。北京市朝阳区那名官员声称“敢于拉动房价是负责任的一种做法”,是否暗示了地方政府的某种态度?倘若不对抵制调控政策的官员进行严厉问责,不仅房市调控难以产生效果,也容易使政府的公信力受到影响。这一点尤其值得警惕。
除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房市调控中的表现,也屡屡遭到公众的质疑。比如,6月13日,建设部房地产业司负责人指出,套型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大约相差10到15平方米。也就是说,90平方米的套型建筑面积约等于100到10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这种说法容易让人产生90平方米的面积限定可以拉大的感觉。而在2006年中国地交会上,国土资源部地籍司负责人全向记者这样定义“别墅”:指独门独院、两至三层楼形式,这是否意味着现在常说的五种别墅中,除了独栋别墅都将躲过“别墅”的定义而不会被停止审批用地?
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消极态度,是导致房市调控难出效果的根源,只有追查原因,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厉问责,让其付出足够多的成本和代价,才能确保“国六条”被严格遵守,房市调控效果不佳的困局才能破解,公众的疑虑才能打消。(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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