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取消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一些限制。这是节约能源、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
燃油消耗少是小排量汽车的突出特点。据测算,排量1.0与排量1.6以上的汽车比较,百公里耗油可节约30%至50%。根据国际经验,未来用油增长最快的是机动车,而机动车节油最经济有效的办法就是制定和实施燃油经济性标准等相关制度,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低油耗的小排量汽车。目前,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已成为汽车发展的主流和消费的热点。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比例已占70%以上。积极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也更符合我国能源供给实际。
“十一五”时期,我们要实现单位GDP能耗大幅下降,任务十分艰巨。现实要求我们,必须下大力气节约能源,无论在生产领域还是消费领域,都把节能放在突出位置。在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时,体现节能优先的方针。但在实践中,节能工作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如一些地区和部门对节能重要性尚缺乏足够的认识,节能优先的方针还没有落到实处;尚未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节能新机制;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不够,对一些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开发不够;节能监管和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滞后,等等。此次有关部门联合起来,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算是开了一个好头,受到了广大生产厂商和使用者的普遍欢迎。我们希望各地区各部门都能够抓紧采取更多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以新举措开创节能新局面。
比如,大力推广绿色照明工程。我国的照明用电约占社会总用电量的13%,但高效节能灯使用量严重偏低,2003年约为3.56亿只,而普通白炽灯的使用量高达30多亿只。据测算,用高效节能灯替代白炽灯可节电70%—80%,用电子镇流器替代传统电感镇流器可节电20%—30%,交通信号灯由发光二极管替代白炽灯,可节电90%。专家估计,如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12亿只高效节能灯,其节电效果相当于新建一个三峡工程。
又如,进一步降低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我国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相当于气候条件相近发达国家的2—3倍,建筑节能空间非常大。据专家分析,通过设计改造、新型节能墙体材料推广等手段,我国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全面执行节能50%的标准是现实可行的;与经济发达国家相比,即使在达到了节能50%的目标以后仍有进一步大幅度节能的潜力。但现实情况却是,虽然我国陆续制定和颁布了各气候区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但全国城市每年新增建筑中达到节能建筑设计标准的却很少。这种现象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再比如,积极鼓励发展余热余压利用。在钢铁、水泥、煤炭等重点工业领域,常常存在着余热余压的问题。这些余热余压如果得到充分利用,不但能节约大量能源资源,而且还能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煤层气表现的尤为突出。有关部门测算,通过地面煤层气开发和地面采空区、废弃矿井和井下瓦斯抽放,瓦斯气年利用量可达到10亿立方米,相当于年节约135万吨标准煤,既节约了能源,又为煤矿安全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
同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一样,绿色照明产品的推广、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的进一步降低、余热余压的充分利用,都需要有力措施的激励和支持。国内外实践也表明,节能在很多方面属于市场调节失灵的领域,离不开必要的行政调控和引导。现在,国家已制定《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着力建立促进能源节约的体制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到节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并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工作的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坚持把节能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内容,在节约和替代石油、燃煤工业锅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力争节能取得明显成效,努力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资源永续利用、环境不断改善和生态良性循环的协调统一。对企业而言,相关节能措施的出台和落实,会开拓新的发展空间。企业应紧紧抓住机遇,尽快行动起来,在节能上挖潜增效。(马志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