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LANGUAGES

新闻

新闻直播 要闻 国际 军事 政协 政务 图片 视频

财经

财经 金融 证券 汽车 科技 消费 能源 地产 农业

观点

观点 理论 智库 中国3分钟 中国访谈 中国网评 外媒观察 中国关键词

文化

文化 文创 艺术 时尚 旅游 铁路 悦读 民藏 中医 中国瓷

国情

国情 助残 一带一路 海洋 草原 湾区 联盟 心理 老年

首页> 中国发展门户网> 发展要闻>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发布 自12月1日起施行

2026-10-23 09:49

来源:新华网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小大

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记者魏玉坤、何晓)国家发展改革委22日公布《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在制度上更好保障对外投资发展和安全。新办法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届时2017年出台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同步废止。

新办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等上位法制定,旨在促进对外投资高质量发展,保护投资者及其对外投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新办法共76条,分为总则、对外投资指导和服务、对外投资监管、对外投资保护、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在保持政策延续性的基础上,新办法适应新形势,相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主要作了三方面修订。

一是更好契合对外投资发展实际。近年来,对外投资主体更加多元,形式更加多样。《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界定了对外投资的内涵和外延,与时俱进明确了投资者包括境内的企业、其他组织和居民个人,新办法相应重申了投资者包括境内企业、其他组织和居民个人,进一步落实各类投资者的对外投资主体地位,完善服务和保护措施,支持投资者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对外投资活动。

二是更好保护对外投资权益。近年来,少数国家(地区)采取歧视性措施,有的要求中方提供技术、数据或者处分股权、资产等,损害了中方权益。针对此类问题,新办法完善了重大不利情况报告制度,设置了对外投资信息年度报告制度,覆盖了上述情形。投资者将上述情况告知管理部门,有助于合力保护对外投资权益。

三是更好防范应对境外风险。近年来,一些国家(地区)局势动荡、政策多变,政治、安全等风险上升。有的投资者对境外风险估计不足、应对不力,最终遭受损失。针对此类问题,新办法完善了境外再投资报告等制度,同时,面向少数金额大、关乎我国与有关国家外交关系的项目设置了前期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投资者将上述情况告知管理部门,有助于合力防范应对境外风险。

【责任编辑:杨霄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