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LANGUAGES

新闻

新闻直播 要闻 国际 军事 政协 政务 图片 视频

财经

财经 金融 证券 汽车 科技 消费 能源 地产 农业

观点

观点 理论 智库 中国3分钟 中国访谈 中国网评 外媒观察 中国关键词

文化

文化 文创 艺术 时尚 旅游 铁路 悦读 民藏 中医 中国瓷

国情

国情 助残 一带一路 海洋 草原 湾区 联盟 心理 老年

首页> 中国发展门户网> 发展要闻>

陕西对500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实行特殊保护

2026-09-24 09:20

来源:新华网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小大

新华社西安9月23日电(记者许祖华)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3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条例规定,对500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实行特殊保护。

陕西古树名木资源丰富。第二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结果显示,陕西现有古树名木72.73万棵,其中散生古树名木1.14万棵,古树群271个、71.59万棵。全国5棵树龄5000年以上古树名木均在陕西,分别为黄帝手植柏(轩辕柏)、保生柏、老君柏、仓颉手植柏、洛南古柏。黄帝陵古树群是我国现存最古老和数量最大的古柏群。

为了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条例明确,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分级管理、科学管护的原则,构建政府主导、属地负责、社会参与、科技支撑的工作机制。

条例规定,对古树按照标准实行分级保护;对名木均实行一级保护,不受树龄限制。

在特殊保护专章明确规定,陕西对500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实行特殊保护。对实行特殊保护的古树名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历史文化保护需要,可以在现有一级保护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基础上适度扩大保护范围。

实行特殊保护的古树名木,应当安装视频监控、病虫害防治、防雷击、地下消防栓、气象监测等设施设备,定期开展树势动态、树体空腐等生长监测。

条例还规定,古树群实行整体保护。结合古树群规模、地形地貌等实际情况,实施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协同治理,维护古树群及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

古树名木禁止采伐,原则上实行原地保护、不得移植。确需采伐、移植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条例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孔令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