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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该在哪儿歇脚

2026-05-18 09:16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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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商场、写字楼没有设置工间休息室,他们没空休息、无处休息——

保洁员该在哪儿歇脚

“保洁员在卫生间角落里休息”“保洁员在拥挤的杂物间就餐”……一年前,“保洁员休息室不该是厕所最后一格”的话题曾在社交平台引发广泛关注,许多网友呼吁为城市里默默奉献的保洁员找一处安心休息的地方。近期,记者走访多家商场和写字楼发现,仍有不少保洁员在清洁工具间、厕所隔间短暂歇脚。

没处休、没空休、不敢休,缺失的休息室背后是缺失的休息权

几平方米的清洁工具间狭小逼仄,灯光昏暗,空气中飘着消毒水的气味。墙面上挂着四五条不同颜色的抹布,墙角凌乱堆着几把拖布和一只水桶,旁边摆放着一个用废弃木质红酒箱充当的“小板凳”——这是北京东城区某商场的清洁工具间,也是保洁员张大姐工作中临时歇脚的地方。每天从早上8点到晚上10点,除去午饭和晚饭各半小时的吃饭时间,张大姐都要在负责的工区维护卫生清洁。

“别说休息间了,活儿都干不完,哪还有空歇着?”张大姐说,平时工作累了就在工具间的小板凳上歇一下,“时间太长可不行,估摸着歇几分钟,被主管看见要罚钱的。”

在河北邯郸市的一家商场,保洁员赵大姐的工作日程与张大姐几乎一样:“早上7点50分点名打卡,中午去商场地下一层的仓库吃份自带的午饭,吃完就得立刻回来干活。干活时不能坐,被看见坐着就得扣钱。”

在赵大姐工作的楼层一角,有一处被铁门隔开、约2平方米的狭小封闭空间。几张泡沫纸板搭起的平台几乎将空间占满,上面搁着的几只塑料袋里装着赵大姐和其他几位保洁员的衣服、水杯和午饭。

没处休息、没空休息、不敢休息,这几乎是商场和写字楼大多数保洁员的工作常态。在被问及工间在哪里休息、是否需要休息室时,不少保洁员无奈地表示,他们除了吃饭时间连休息都不被允许,何谈需要休息室?

“我国从事保洁员工作的人员多为中高龄、进城务工的低收入群体,在劳动关系中往往处于弱势。”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学院副教授余敏指出,在对保洁员的管理中,有些强势的雇主滥用单方劳动管理权限,对保洁员实行严苛的考核制度,并通过微信打卡、中控系统远程视频监控等方式,将劳动者全方位置于管理监督当中。保洁员往往很难在法律规定的劳动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不得不占用休息时间。

“在这种情况下,保洁员没有休息室,表面上看是物理空间的缺失,背后是他们的休息权没有得到保障。”余敏进一步分析,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标准工作时间,却并未明确规定他们的休息空间。

“但这并不意味着保洁员就不需要一间休息室。”在余敏看来,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休息场所与配套设施,同样是保障其休息权的重要举措。

“与传统劳动关系中生产和生活领域相对分离不同,商场和写字楼里保洁员的工作空间往往是城市居民生活消费的公共空间,本身不具备休息空间应有的私密性。加之保洁员工作强度大、流动性强,为其提供休息室,应当视为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所说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一种。”余敏说。

此外,不少读者网友认为,为保洁员设置休息室,不仅关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更关乎劳动者的尊严。“让保洁员体面地工作,哪怕只是一间小小的休息室,也不应与拖把、扫帚挤在一起。”读者刘女士表示。

场地运营方为保洁员提供休息室动力不足,更有用工方规避劳动保障义务

在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建筑中,卫生间都有专门的设备间,为什么没有考虑到保洁员的休息室?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增文认为,劳动关系界定模糊导致用工方和场地运营方互相推诿责任,是忽视保洁员休息权的首要原因。

“目前,绝大多数商场、写字楼保洁工作都采用劳务派遣或业务外包的形式,委托给保洁物业公司,保洁员的劳动关系也归属于后者。”王增文说,“这就会导致场地运营方认为保障保洁人员的休息权益是用工单位的责任,而保洁物业公司却认为场地运营方应配套好基础劳动空间。”

那么,到底应该由谁为保洁员提供休息室?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范围认为:“从权利义务的对应性来看,应该由直接雇用保洁员的保洁物业公司承担。用人单位可以与商场、写字楼等场地运营方协商,采取租赁或者借用的方式,为保洁员提供休息场所。”

但在实践中,鲜少有保洁物业公司与场地运营方协调休息场地。更有甚者还通过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专门招聘超龄劳动者等手段,千方百计规避承担员工福利、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的义务。

记者在调查中以求职者身份,通过招聘软件在多家保洁物业公司应聘保洁员,其中两家公司的招聘负责人表示“可以签合同,但不提供五险一金”,还有公司明确提出“只招已经退休的”“我们这儿没有55岁以下的保洁阿姨”。

“去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有望系统性填补国家层面的制度空白,但该规定尚未生效。受到之前制度惯性的影响,在实践中仍有很多超龄劳动者尚未受到劳动法律的保护。”余敏介绍,在此情形之下,保洁员薪资、五险一金等基本劳动权益还面临缺乏保障的风险,更不用说要一间休息室这种“非分之想”。

对于保洁员实际工作所在地的场地运营方来说,出于控制成本的考量,为保洁员提供休息室的动力不足。“核心商圈的商场、写字楼租金极高,每一寸空间均需核算商业收益,而保洁休息室属于纯成本投入,没有直接收益,还需额外承担装修、水电、日常维护等成本。”王增文说。

另外,大量早期建成的商场、写字楼在规划时,就没有为后勤人员预留专门的休息空间,后期改造则需要面临动线调整、消防审批与合规验收等多重门槛,改造成本高、流程复杂,多数运营方没有意愿和动力推进。

“还有部分场地运营方存在认知偏差,认为保洁员可以在闲置空间凑合一下,甚至担心设置专属休息室会产生保洁人员扎堆聊天、影响商场形象、私人物品杂乱等问题,主观上无意愿甚至排斥建设。”王增文说。此外,保洁员群体在劳动关系中话语权比较弱,很难通过主动协商的方式推动建立专门的休息室。

建议多方协同发力,让保洁员休息室有人建、建得起、用得上

如何让保洁员实现工间能休息、权利有保障、劳动有尊严?如何保障保洁员的休息权益?

受访专家认为,破解难题的关键在于厘清各方责任,推动政府、企业、用工单位、工会协同发力,让保洁员休息室有人建、建得起、用得上。

“最重要的是在劳动关系中明确用人单位的义务,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督促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理设置保洁员工作时长,调整对保洁员苛刻的考核标准。”余敏建议,用人单位要在保障好劳动者最基本休息权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规定为其提供休息场所并承担相应成本。

此外,王增文建议,按照“谁用工、谁兜底,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商场、写字楼等场地运营方为保洁员休息空间的提供主体,保洁外包、劳务派遣公司为日常运维主体,双方承担连带责任,从根源上解决推诿问题。

在破解保洁员休息室建设资金难题方面,王增文建议构建“政府奖补一点、工会补贴一点、场地出一点、外包公司担一点”的资金池,多元共建分摊成本。

“在后期维护上,由场地运营方承担基础水电,保洁物业公司承担耗材损耗,工会或政府给予年度运维补贴,建立起保洁员休息室维护资金的长效分摊机制,避免单一主体因长期成本支出放弃运维。”王增文说。同时,也要鼓励社会力量补充投入,引导爱心企业、公益组织定向捐赠设备、物资,进一步降低运维成本。

呼吁增设保洁员休息室,归根结底是为了让保洁员的休息权等劳动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采访中,多位保洁员向记者表达了他们的心愿:“希望能在工具间里增加一个空调,或者在夏天放个风扇”“希望能增设一个微波炉用来热饭”“希望工作的间隙能设定一段固定的休息时间,别让我们工间休息得偷偷摸摸、提心吊胆”……

对此,王增文建议,除基础休息配置外,还可针对性设置储物柜、工服更换区、手机充电区,甚至简易洗衣烘干设备,解决其真实痛点。同时,在休息室门上标明“保洁员休息室”,消除保洁员“怕被顾客说、不好意思进去”的心理障碍。在新建商场、写字楼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环节,也要同步落实保洁员休息场所,将保洁员休息室建设纳入竣工验收、文明单位评选等硬性指标,形成硬约束。

此外,余敏认为,保障保洁员群体的劳动权益,行业组织或协会应当发挥相应作用。

王增文注意到,近年来,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牵头,全国各地已为环卫工人、快递员、外卖小哥等户外劳动者群体建成超15万个服务站点,有效改善了户外劳动者休息难、吃饭难、喝水难的问题。

“里面包括休息桌椅、微波炉、饮水机、卫生间、充电设备、空调(取暖)设备等基础配置,还可增加储物柜、工具存放区、急救药箱等。这些经验能为保洁员休息室的建设运维提供有益借鉴。”王增文说。(记者 胡笑源)(王乐乐参与采写)

【责任编辑:杨霄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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