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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2026-03-06 09:58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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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关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如下:

一、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全国一般公共预算。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044.88亿元,为预算的98.3%,比2024年下降1.7%。其中,税收收入176363.23亿元,增长0.8%;非税收入39681.65亿元,下降11.3%,主要是上年一次性安排中央单位上缴专项收益抬高基数。加上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5753.78亿元,收入总量为231798.66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7395.42亿元,完成预算的96.8%,增长1%,主要是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以及部分据实结算支出低于年初预计等。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3.24亿元,支出总量为288398.66亿元。收支总量相抵,赤字56600亿元,与预算持平。

2.中央一般公共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962.62亿元,为预算的96.9%,下降6.5%。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亿元,从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400亿元,收入总量为97362.62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959.38亿元,完成预算的98.3%,增长2.8%。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3.24亿元,支出总量为145962.62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48600亿元,与预算持平。

2025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余2500.62亿元(含中央预备费500亿元,未安排使用,转入当年支出结余),扣除用于平衡预算收支的1497.38亿元后,1003.24亿元用于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资金补充74.31亿元后,2025年年末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904.56亿元。

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4007.4亿元,其中,本级收入122082.26亿元,增长2.4%;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101925.14亿元。加上从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2353.78亿元,收入总量为236361.18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4361.18亿元,增长0.2%,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收支总量相抵,地方财政赤字80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二)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703.55亿元,为预算的92.3%,下降7%,主要是地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加上2024年结转收入385.07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13000亿元、中央金融机构注资特别国债收入5000亿元、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筹集收入44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20088.62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2873.54亿元,完成预算的90.4%,增长11.3%。

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55.88亿元,为预算的99.5%,增长6.8%。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779.8亿元,完成预算的97.1%。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52647.67亿元,下降8.2%。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1889.41亿元,增长5.3%。

(三)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546.95亿元,为预算的135.1%,增长25.8%。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47.31亿元,完成预算的93.8%,下降15.1%。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902.74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97.05亿元,完成预算的92.4%,下降16.6%。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4644.21亿元,增长2.3%。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84.12亿元,下降13.7%,主要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支出减少。

(四)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6033.68亿元,为预算的101.3%,增长4.9%。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1414.1亿元,完成预算的98.3%,增长5.4%。当年收支结余14619.5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9562.53亿元。

2025年年末,国债余额412317.68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国债限额418608.35亿元以内;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48230.82亿元(含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地方政府债务),包括一般债务余额175120.3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73110.46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五)2025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二、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一)2026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从财政收入看,宏观组合政策落地见效,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为财政收入增长提供支撑。从财政支出看,“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开局之年各领域对财政支出的需求较大,科技创新、乡村振兴、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支出刚性增长;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民生需要继续加强保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转移支付需保持一定力度。总的看,2026年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必须坚定信心、用好优势、应对挑战,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政策执行落地和预研储备,不断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

(二)202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做好202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提高精准度和有效性,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着力扩内需、优结构、增动能、惠民生,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着力推改革、强管理、防风险、增效益,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2026年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既体现在扩大资金规模上,更体现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扩大财政支出盘子,确保必要支出力度。二是优化政府债券工具组合,更好发挥债券效益。三是提高转移支付资金效能,增强地方自主可用财力。四是持续用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点领域保障。五是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放大政策效能。财政政策实施过程中,把握时度效,强化执行力,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一是注重靠前发力。二是注重精打细算。三是注重防范风险。四是注重政策评估。五是注重监督问责。

(三)2026年主要财政政策。

1.支持建设强大国内市场。

出台实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扩大支持范围,提高贴息上限,延长实施期限。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设立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建立支持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机制,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更大力度提振消费。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加强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提升消费能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调整优化补贴范围和标准,继续支持汽车报废和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促进扩大商品消费。推进实施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支持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选择部分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激发零售、餐饮、住宿、文娱旅游等领域消费潜力。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口岸开设免税店,支持更多优质商户成为离境退税商店,大力发展入境消费。

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统筹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聚焦新质生产力、新型城镇化、人的全面发展等重点领域,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继续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两重”建设。完善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坚持税收法定原则规范财政补贴政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2.支持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用于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加大对中小企业设备更新支持力度。组织实施第三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加快数智技术、绿色技术大规模应用。

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支持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实施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继续组织开展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深入推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加快形成联通高效的物流和商贸体系。

大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综合运用税收、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融资担保等工具,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继续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奖补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3.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强化科技创新投入保障。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投入重点领域,中央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安排4264亿元、增长10%。健全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源投入科技创新。优化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提高科技投入效能。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支持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引导地方结合国家战略需求和地方产业发展需要,打造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高地。

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超前布局重大科技项目,推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加快组织实施。积极支持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发展,深化科研院所改革。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支持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加力实施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突破计划,强化科研院所、创新平台等人才集聚培养功能,培育拔尖创新人才。深入实施各类科技人才计划,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科技创新人才,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

4.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中央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完善就业支持和公共服务体系,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延续实施稳岗返还等阶段性措施,推进稳岗扩容提质行动,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深入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培养更多技能人才。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推动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教育支出安排1925亿元、增长5%。完善免费学前教育政策,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支持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和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能力,扩大优质高校本科教育招生规模,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医学高层次人才计划。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提高24元,达到每人每年724元。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实施好育儿补贴制度。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支持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应急救灾保障。

支持文化体育发展。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全民阅读、公益电影放映等基本公共服务。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强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支持提高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创新文艺创作生产支持方式,加大对优秀内容创作的扶持和引导。推动深化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和全媒体传播,提升国际传播效能。支持开展群众体育活动。

5.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加强对耕地保护、种业振兴、农业科技、农机装备等支持,分区分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推动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全方位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加大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力度,落实好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政策,调动主产区种粮积极性。

支持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为常态化帮扶资金,保持规模总体稳定,2026年安排1770亿元,重点支持产业、就业等帮扶。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欠发达地区的倾斜支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逐步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健全联农带农机制。

6.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

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分配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央财政安排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420亿元,支持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落实好专项债券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等政策。

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落实和完善区域财税政策,推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资源枯竭城市等振兴发展。实施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货物税收政策,出台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试点政策,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激励地方发挥优势、各展所长,支持经济大省挑大梁。

7.加快推动全面绿色转型。

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中央财政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229亿元、增长2%,提高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继续实施“山水工程”,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支持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节能环保产品采购力度。发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持续加大对环境保护、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等重点领域投入。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

8.做好国防、外交、政法等领域财政保障。

(四)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670亿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长1.8%。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亿元、从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500亿元,收入总量为99170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070亿元,增长3.5%。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50900亿元,比2025年增加2300亿元,通过发行国债弥补。

(1)中央本级支出45420亿元,增长5.5%。

(2)对地方转移支付104150亿元,增长2.2%。

(3)中央预备费500亿元,与2025年持平。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25030亿元,增长2.4%。加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104150亿元、地方财政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7000亿元,收入总量为246180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4180亿元,增长4%。地方财政赤字8000亿元,与2025年持平,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弥补。

3.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0700亿元,增长2.2%。加上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20500亿元,收入总量为241200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100亿元(含中央预备费500亿元),增长4.4%。赤字58900亿元,比2025年增加2300亿元。

(五)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31.69亿元,增长7.4%。加上上年结转收入586.84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13000亿元、中央金融机构注资特别国债收入3000亿元,收入总量为22018.53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018.53亿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52644.32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11872.9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4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08517.27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8517.27亿元,增长6.5%。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076.01亿元,增长0.6%。加上上年结转收入586.84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13000亿元、中央金融机构注资特别国债收入30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4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18662.85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8662.85亿元,增长5.1%。

(六)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716.32亿元,下降4.8%,主要是2025年部分中央企业利润下降。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59.91亿元,收入总量为3976.23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76.23亿元,增长13.8%。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4249.82亿元,下降8.5%,主要是2025年地方国有企业利润下降。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78.72亿元,增长6.8%。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966.14亿元,下降6.8%。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59.91亿元,收入总量为8226.05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21.17亿元,增长10.3%。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304.88亿元。

(七)202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38.95亿元,下降11%,主要是综合考虑基金滚存结余等情况,2026年对基金的财政补助相应减少;支出392.48亿元,增长4.5%。

地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0550.74亿元,增长3.9%;支出117751.73亿元,增长6%。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0890.39亿元,增长3.9%。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8144.21亿元,增长6%。本年收支结余12746.1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73336.18亿元。

2026年,国债限额485508.3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886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43185.08亿元。

三、扎实做好2026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实施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

(二)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

(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五)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七)严肃财经纪律。【责任编辑:赵超】

【责任编辑:杨霄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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