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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四链”融合发展的水平测度、问题分析与对策

2026-03-06 15:01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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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党的二十大指出,要“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以下简称“四链”)融合既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内在要求。它是指以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为核心,合理配置资金链和人才链,加强一体部署、统筹推进,本质上解决的是科技和产业“两张皮”的问题。当前,以美国为主导的“技术脱钩”和供应链重构,带来了一系列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产业链安全可控亟须科技支撑。然而,我国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中仍存在许多“堵点”和“卡点”,科技成果难以转化和促进产业发展;人才链和资金链独立发展,人才和资金基数庞大却大而不强。

新质生产力对“四链”融合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相关研究指明了方向。要实现“四链”深度融合,需要对当前融合发展水平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找准短板,精准发力;同时,考察地区差异和演进趋势,对于提高政策针对性,促进地区均衡发展十分关键。因此,科学测度“四链”融合发展水平,识别地区差异、演进趋势和主要短板,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为此,本文研究内容包括:构建“四链”融合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采用耦合协调度模型进行测算;将“四链”融合看作复合系统并解构为“单链”和“双链”融合的基本单元,对全国各区域、各省份总体水平和基本单元表现进行比较,以全面掌握发展现状、地区差异及演进趋势;识别并分析阻碍融合发展的主要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以期在新质生产力背景下为更好地推进“四链”融合提供参考和启示。

“四链”融合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四链”的理论分析

“四链”的深度融合本质上是技术、生产、资本与人力要素等的系统性耦合(图1)。其中,创新链是“源头活水”,推动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环节跃迁。产业链是“落地跑道”,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主战场”。资金链和人才链则是贯穿创新链和产业链各环节的支撑体系,前者通过各类资金衔接,加速技术转化与规模化生产;后者通过各类人才集聚与技能匹配为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持续动能。“四链”以“创新驱动产业、资本催化创新、人才赋能全局”的逻辑层层递进,构成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框架。“四链”的联动遵循“投入—产出—再投入”的动态循环,形成螺旋式上升的正向反馈,实现“技术引领—产业增值—资本增值—人才增值”的增值闭环,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可持续动力。

评价指标体系综述

目前,业界和学界多围绕创新链与产业链的内涵、关系和融合机理进行探讨和研究,部分将资金链、人才链纳入分析。有关“四链”融合发展的评价尚处于探索阶段。其本质是将“四链”融合视作复合系统,考察各链条子系统间的协调配合程度。主流方法为2步:先构建指标体系表征各链条,后使用耦合协调度、复合系统协同度等模型测度融合水平,亦有学者从技术、空间等单一视角来表征,但缺少“四链”融合的代表性评价体系。现有评价体系存在3点局限:① 评价维度不够全面,各链内部和链条间指标存在交叉重复,缺乏对“四链”内涵及功能的充分体现;② 评价维度的问题导向性不足,缺少定量依据来判断“四链”融合发展落后源自哪部分较弱;③ 仅考虑总量性指标,各区域、各省份融合发展差异和优劣尚不可知,缺少对全国均衡发展的科学支撑。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本文采取主流方法,在借鉴已有指标体系基础上,构建新的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有4点优势:① 评价维度基于对各链条科学内涵和功能定位的深度思考,更加全面合理;② 确保各链内部和链条间指标不存在交叉重复;③ 指标选取遵循问题导向原则,按照“关键问题→理论提取→指标映射”的逻辑,更有利于后面开展问题识别与分析;④ 同时考虑了总量性和均量性指标,使得不同规模的区域间能够进行公平合理的比较。

创新链评价指标体系。创新链是包含创新投入、创新成果、成果转化等多个环节的完整过程,在“四链”融合中的功能定位是驱动力;创新链作为推进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引擎,强调以新技术带动产业发展。将创新链拆分为“创新投入”“创新成果”“成果转化”“国内创新政策”“对外创新合作”5个维度(一级指标),以表征创新投入、产出和转化能力,以及政府支持和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水平这5个方面。进一步,将一级指标拆分为18个二级指标。最终,构建了包含28个三级指标的创新链评价指标体系(图2)。

产业链评价指标体系。产业链是实现从原材料到零部件,最后形成产品或服务并为用户接收的过程;产业链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载体,功能定位是“主阵地”和“出发点”,强调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结果,即自主可控、竞争力强。具体可表现为6个维度(一级指标),其中“基础能力”表征产业链的静态稳定性,“吸引能力”和“抵抗能力”表征面临动态冲击时维持稳定的外在表现,“竞争能力”表征促成这一外在表现的内生力量,“创新能力”和“引领能力”表征达成竞争优势所必需的长期动态力量。进一步,将一级指标拆分为16个二级指标[6,15,16]。最终,构建包含21个三级指标的产业链评价指标体系(图3)。

资金链评价指标体系。资金链的内涵包含要素和过程2个层面,前者指支持创新和生产活动的各类资金布局,后者为资金投入—运营—收益的过程;资金链在“四链”融合中的功能定位是资本要素供给,强调匹配资金风险偏好与创新链产业链全过程的融资需求。这一功能体现在资金投入环节,将资金链拆分为4个维度(一级指标)。其中“公共资本”“社会资本”“外国资本”表征不同门类的资金数量,“金融质量”表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将一级指标拆分为10个二级指标。最终,构建包含10个三级指标的资金链评价指标体系(图4a)。

人才链评价指标体系。人才链的内涵包含要素和过程2个层面,前者指满足创新和产业所需的各类人才布局,后者为人才培养—发展—使用的过程。人才链在“四链”融合中的功能定位是劳动力要素供给,强调符合新质生产力对劳动者的素质需求。将其拆分为4个维度(一级指标),其中“人才培养、人才结构”表征通过高质量培养体系实现覆盖创新链、产业链全过程所需人才队伍结构的能力,“人才发展”和“人才质量”表征通过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人口质量全面提升,加速实现人才经济效能转化的能力[20]。进一步,将一级指标拆分为9个二级指标。最终,构建了包含9个三级指标的人才链评价指标体系(图4b)。

中国“四链”融合发展的水平测度与分析

采用上述指标体系和耦合协调度模型测度“单链”、“双链”融合和“四链”融合发展水平。根据我国29个省份在2015—2023年的测度结果,总结全国各区域、各省份融合发展水平及其规律,找出优势和短板,全面客观真实地掌握中国“四链”融合发展现状。

全国“四链”融合发展水平呈上升态势,创新链是未来政策重心

全国“单链”“双链”融合、“四链”融合发展水平整体不高,但呈上升态势(图5a和c)。①“单链”情况。国家推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链进步快速;人才链受疫情影响波动较大,反映我国在重大卫生和疾病灾害事件中,做好民生兜底及就业工作的重要性;2018年后资金链较快增长,对应我国金融市场放宽;产业链平稳增长但增速较缓,说明我国迫切需要发展新动能。②“多链”融合情况。自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出台后,陆续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中多链融合思想逐渐深入并取得一定成效:“双链”融合发展向好;“四链”融合发展水平由2015年的0.48上升为2023年的0.57,从濒临失调跨入勉强协调等级。

创新链与其他链条的初始融合水平较低且改善明显,但仍为当前制约“四链”融合发展的主要短板(图5b)。样本期内,创新链发展水平相对较低。2020年前,创新链与其他链条的“双链”融合水平都低于0.5,处于濒临失调状态;2023年,相比其他链条间的“双链”融合水平缩小至不到0.1的差距,仍是“四链”融合的主要短板。未来政策重心需围绕科技创新与其他领域之间的良性互动,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对接融合,降低前沿创新面临的不确定性和资源错配。

区域“四链”融合发展不平衡,呈现东部—中部—东北部—西部阶梯发展态势

“单链”“双链”融合和“四链”融合发展水平存在区域差异,东部地区领先,中部地区发展迅速,东北地区动力不足(图6)。东部地区“单链”、“两链”融合和“四链”融合发展水平明显处于领先地位且呈现增长态势,2023年达到0.65的“四链”初级协调水平;中部地区2015年与西部、东北部地区基本持平,但2023年明显超越这2个地区,呈现出更强的增长动力;东北部地区表现为增长不显著;西部地区发展较落后,在增速上也并未存在优势。

各区域受创新链发展制约程度不同,东部地区基本补齐该短板。“双链”融合尚未实现正六边形均衡发展,创新链与其他链条的“双链”融合发展为弱项。然而,六边形中包含创新链的三个角偏向中心的程度不同,为西部>东北部>中部>东部(图6b)。可见,东部地区基本补齐短板,其他3个地区特别是西部需着重加强创新链与其他链条的对接融合。

东北部地区“四链”融合还受到人才链和产业链发展制约。东北部地区融合发展增长疲软,部分源自人才链和产业链自身增长不显著(图6a);对应东北三省近年出现的人才外流、劳动力年龄结构偏大、劳动生产率下降等情况,且产业结构偏重,科技和市场2个高端资源尚有欠缺,产业链条化和集群化发展需进一步加强。

各省份“四链”融合发展不平衡,源自各链发展不足或结构性错配

各省份“四链”融合发展水平呈阶梯分布特征,整体提高(图7),落后省份有望跳出低水平实现跃升。2015年,达到0.5以上仅有7个省份,其中北京和上海领先,分别达到0.72和0.64的融合等级。2023年,仍有7个省份的融合水平低于0.5;北京、上海、江苏和广东处于第一梯队;湖南、安徽、江西、浙江发展迅速,潜力巨大。从长期来看,未来各省份“四链”融合发展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特别是落后省份有望跳出低水平实现跃升。

各省份“四链”融合发展差异可能源自链条本身或是链条之间的结构性匹配,因此,可通过比较各省份“单链”与“双链”融合发展水平排名做出判断,分析如下:

各省份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发展受到“单链”本身或“双链”结构性匹配限制的情况有所不同(图8a)。① 图中前1/4省份(北京、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山东和湖北),单链本身发展较好,且创新供给与产业需求之间较好匹配;② 图中后1/4省份,“单链”发展水平制约了“双链”融合;③ “双链”融合水平排名落后于创新链的省份,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有待提高;④ “双链”融合发展水平排名落后于产业链的省份,需加快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

各省份资金链与产业链总体协调发展,但落后省份资金链难以很好支撑创新链(图8b)。① 各省份的资金链和产业链发展水平排名基本一致;② 部分省份创新链-资金链“双链”融合水平排名落后于资金链,表现为资金链发展较好,但资金供给与科技创新需求存在结构性错配;③ 部分省份资金链本身较弱,限制了科技创新,源于此类省份创新链-产业链融合水平较低,由于资金主要跟随产业,与创新链难以很好融合。

各省份人才链对创新链和产业链的支撑作用存在差异(图8c)。① 多数省份人才链发展水平越高,对创新链和产业链的支撑作用越好;② 部分省份“双链”融合水平排名落后于人才链,表现为人才链发展较好,但人才供给尚未充分匹配科技创新和产业需求;③ 部分省份人才链本身较弱,限制了科技和产业进步。

中国“四链”融合发展的问题识别与分析

引入障碍度因子模型计算出影响因素,即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的障碍度,以障碍度高低作为判断依据,识别阻碍中国“四链”融合发展的障碍因子,并分析主要问题如下。

创新链的问题分析

障碍因子识别(图9):一级指标中,多数省份的成果转化障碍度居首,为首要障碍因子;发达省份(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对外创新合作障碍度较高;中等发达省份(安徽、山东、湖南、河北、重庆等)创新成果障碍度较高;相对落后省份创新投入是主要障碍因子。二级指标中,科技中介数量、科学研究投入、专利数量、知识创新对外合作、技术市场化的障碍度排名靠前,为主要障碍因子。

结合调研访谈,这一统计结果反映“四链”融合面临的创新链发展阻碍包括:① 创新链前端基础研究薄弱,投入相对不足,科技成果理论性偏强,与市场需求匹配不足,难以直接应用于实际,企业参与程度不够;② 创新链中端能力较弱,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不足,成果从高校走向市场的交易机制尚需完善;③ 科技中介机构的支撑力度不够,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还需强化,转化全周期支持机制尚未建立;④ 对外基础研究合作的深度不够。

产业链的问题分析

障碍因子识别(图10):一级指标中,多数省份的主要障碍因子为创新能力、抵抗能力和引领能力。二级指标中,产业创新能级、内循环稳定性、高端化引领、产业创新生态、数字化引领、产业结构高级化为主要障碍因子;且相对落后省份在这几方面的障碍度总和更高。

这反映“四链”融合面临的产业链发展阻碍包括:① 中小型“隐形冠军”、小微型高新技术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等具有持续创新活力的企业相对不足;② 全球性产业创新集群和平台数量相对不足,创新生态系统功能尚未充分发挥,有待形成产业链深度嵌入、科研与生产紧密衔接的创新生态系统;③ 产业链完整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在面对外部重大风险时,维持系统稳定、防止断裂的能力需提升;有待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内需潜力,依托内循环实现稳链;④ 我国产业链参与国际分工的能力显著增强,在一些高新科技领域已逐步向价值链的中高端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⑤ 产业链核心环节的数字化相对滞后,新型基础设施及其配套服务的研发和应用有待提升。

资金链的问题分析

障碍因子识别(图11):一级指标中,多数省份的首要障碍因子为社会资本;发达省份金融质量较好,但外国资本障碍度较高;相对落后省份的金融质量和公共资本障碍度高于发达省份。二级指标中,资本市场融资规模、科技金融水平、科技财政支出、外资总规模为障碍因子,发达省份主要面临资本市场融资阻碍,落后省份还同时面临科技财政支出。

这反映“四链”融合面临的资金链发展阻碍包括:① 初创企业风险投资较为欠缺,资本市场服务高科技企业效力不足;由于直接融资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方面具有更多优势,直接融资机制建设不足直接限制了资金链的融合能力;② 政府公共资金存在政策化和市场化“平衡难”的痛点,科学的评价体系和管理制度有待完善,且随着地方财政吃紧,以公共资本为主的科技资助模式越来越难以为继;③ 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仍需政府加强建设和引导。

人才链的问题分析

障碍因子识别(图12):一级指标中,多数省份的人才结构或人才培养为首要障碍因子。二级指标中,科研及科技服务人才、高等教育、高技术人才规模、国民整体素质为主要障碍因子。发达省份在这几方面各有优劣,相对落后省份则均衡地受到制约。

这反映“四链”融合面临的人才链发展阻碍包括:① 高等教育体系需要进一步满足实际需求,在专业学科建设、产教融合、STEM(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教育方面的系统化布局尚需完善,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学科建设不足,不利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同时,高校和实体部门协同性不够,不利于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受教育年限需提升;② 大量受教育群体没有进入实质性生产部门,劳动力存在结构性错配,新兴行业和科技服务业中高质量技能人才和复合人才相对不足,限制了人力资本红利充分释放,不利于新兴产业和科技服务业发展。

对策建议

本文通过水平测算和问题分析,发现我国“四链”融合发展整体呈上升态势,但存在区域和省份的阶梯分布特征,全国统筹布局和要素跨地区配置方面需要在制度上加以完善,且仍存在一系列阻碍“四链”融合发展的主要问题。结合前文内容,提出6个方面的对策建议。

营造要素有序流动的公平竞争环境。① 压茬推进统一市场建设。对各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加快清理废除,破除各种封闭小市场,优化营商环境。② 促进劳动力、资本、设施、数据等各类要素有序流动。例如,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才跨地区流动;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直达各环节主体的金融产品;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健全基础制度。

加强各区域产业创新发展布局的统筹协调。① 各地方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品及关键零部件,打造与外地优势互补、协同联动的产业发展格局,从全链条视角编制产业发展指南,避免与周边地区同质化竞争,实现错位发展。② 支持各地共建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联盟等平台,联合攻关关键技术;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科技项目,推动成果转化应用,实现区域内产业链的协同创新与发展。③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和共享各地的产业发展动态和政策信息,促进各地产业链各环节的紧密对接和高效协同。④ 鼓励地方政府与企业共同参与区域间的产业合作项目,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区域间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

面向产业链发展需求,打造高水平创新链。① 强化基础研究战略和应用导向,构建符合产业需求的重大项目选题立项机制;建立跨学科、跨高校的协同创新模式;推进企业参与基础研究,纳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扶持范畴。②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制定,消除与产权相关的政策盲点,加快产权激励机制创新;实施全周期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建立科技中介机构商业化运营模式;加快重点领域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动“产学研用”深度结合。③ 依托政府治理等领域提高新技术新产品的市场接受度,打造技术应用初步场景。④ 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依托自贸试验区作为开放试验平台,通过“一带一路”倡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合作框架,建立更高质量参与国际科技合作的机制。

围绕未来技术的创新链,前瞻性布局产业链。① 聚焦基础材料、高端芯片等细分方向,推动技术熟化与工艺改良;瞄准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领域前瞻部署一批战略性、储备性研发项目;培育未来产业集群,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计划。② 重点扶持具有全球控制力、核心竞争潜力的科技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赋予科技领军企业产业链“链长”角色,推动向中小企业开放科技设施平台、数据、技术验证环境等资源。③ 依靠产业链引导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上中下游环节联通的产业创新生态;④ 布局大数据中心、算力中心和超算中心等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数据开放数量与质量,完善数据市场定价和交易机制。

强化资金链对产业创新的支撑作用。① 完善社保基金等长线资金入市监管制度;放开国有资金参与风险投资的制度限制;设立透明、高效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② 加强对上市后备科创企业的培育和筛选;扩充初创期科技型未上市企业的直接融资场景;完善注册制配套监管制度。③ 设立行业联合基金或实验室、建立全产业链创新共同体。④ 鼓励银行开展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存货及仓单质押融资等信贷服务;为高新技术企业开辟绿色通道。⑤ 从法律层面明确财政资金支持国家科技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条款;加强重大科技项目部门之间财政资金投入的联动机制;建立财政资金、产业引导资金与市场化投资的联动机制。

强化人才链对产业创新的支撑作用。① 健全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及紧缺人才信息发布机制;引导高校加快建设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体系;将实践教育培养机制推广到博士,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为载体,畅通人才培养的校企联动性。② 制定重点领域紧缺人才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将所列人才纳入优先支持和服务范围;坚持需求导向,聚焦掌握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的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通过市场化方式常态化精准引才。③ 对科技人才进行差别化分类评价,突出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原创价值;开展科研项目经费“负面清单+包干制”,扩大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双向设岗”,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开展成果转化。

(作者:聂常虹,中国科学院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发展中心;何雨轩,中国科学院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李钏,中国科学院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国科学院院刊》供稿)

【责任编辑:杨霄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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