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LANGUAGES

新闻

新闻直播 要闻 国际 军事 政协 政务 图片 视频

财经

财经 金融 证券 汽车 科技 消费 能源 地产 农业

观点

观点 理论 智库 中国3分钟 中国访谈 中国网评 外媒观察 中国关键词

文化

文化 文创 艺术 时尚 旅游 铁路 悦读 民藏 中医 中国瓷

国情

国情 助残 一带一路 海洋 草原 湾区 联盟 心理 老年

首页> 中国发展门户网> 发展要闻>

剑指“幽灵外卖”、虚假宣传等顽疾 两项新规守护“舌尖安全”

2026-02-27 09:25

来源:新华社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记者2月26日获悉,为压实网络经营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总局近期聚焦网络餐饮与食品销售制定两项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专门从事外卖服务、不提供堂食的外卖商家必须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要求外卖平台将外卖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信息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掌握的数据进行核验比对,核验不符的不得为其提供平台服务。

《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平台企业对入网销售者进行实名登记,对其经营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每六个月核验更新相关信息;要求入网销售者对所售食品安全负责,不得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记者赵怡宁)

【责任编辑:孔令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