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LANGUAGES

新闻

新闻直播 要闻 国际 军事 政协 政务 图片 视频

财经

财经 金融 证券 汽车 科技 消费 能源 地产 农业

观点

观点 理论 智库 中国3分钟 中国访谈 中国网评 外媒观察 中国关键词

文化

文化 文创 艺术 时尚 旅游 铁路 悦读 民藏 中医 中国瓷

国情

国情 助残 一带一路 海洋 草原 湾区 联盟 心理 老年

首页> 中国发展门户网> 发展要闻>

进一步压实收留抚养职责 新修订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公布

2026-02-27 09:06

来源:新华网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记者朱高祥)记者2月26日从民政部获悉,新修订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近日公布。办法共计7章64条,较之前增加12条、修改43条,涉及进一步压实收留抚养职责、拓展社会服务功能、强化机构内部管理等内容,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和部分临时监护的儿童,进一步规范儿童从接收、评估、养育、安置到离院全链条服务流程,将“儿童优先发展和最有利于儿童”的原则,转化为可操作、可检验的制度措施。

办法增加服务拓展专章,规定具备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在履行好收留、抚养职责基础上,可以拓展社会服务功能,实施“开门办院”,为社会上有康复训练需求的病残儿童、孤独症儿童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同时为相关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照护技能培训、心理疏导等服务。

为强化内部管理,办法明确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并完善消防安全、应急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管理、捐赠管理等方面具体措施和监管要求。

【责任编辑:孔令瑶】
返回顶部